若我消失,他們就會報警。警察受過高等教育,他們願意相信「血濃於水」、「母女沒有隔夜仇」、「親生媽媽不會害女兒」,我理解他們的。
可他們很難理解我,畢竟他們沒有經歷過我的人生。
那一次事件讓我深刻的明白到,這段親情根本斬不斷,若是成材結婚我膽敢不露面,我的罪名又會再加一條,辛苦至今積攢起來的全部成績也有可能受到威脅。
我買了一張大巴車票,穿上便裝出發了。
我不可能讓村裡人知道我在成都過得有多好,否則他們會變成一個盤旋在我人生上方的無底洞,吸乾我身上所有的血液。
大巴車、普通的衣服,然後化上一個恰到好處的淡妝,足夠我這次出行所需。
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人而已,我沒有多餘的錢救濟他們,也沒有那麼大的能力給任何遊手好閒的人在城裡安排工作,我就是我,一個普通人。
汽車駛離成都,盤旋了大約兩個多小時的山路,才終於將我送到了離村子十公里的地方。
接下來需要坐黑車,然後轉三蹦子。
早上出發的我一直到傍晚才進入村子中。
村子裡確實正在籌備婚禮,道路上都擺滿了桌子,電線杆上貼滿了紅紙,明天婚禮就要開始了。
“萊娣?!”一個大嬸忽然認出了我。
“是。”我點點頭看向她,“我回來了。”
“嘖……”她稍微有些鄙夷的撇了下嘴,隨後擠出一絲難看的笑容,“多少年沒回來了呀?城裡就那麼好啊?”
“不好。”我搖搖頭,“但是成材結婚,我是姐姐,必須得回來呀。”
“是嗦?”她皮笑肉不笑的點了點頭,“那你快回家噻。”
我衝她點了點頭,長舒了一口氣向「家」走去。
從踏入高中的第一天開始,我便沒有在家裡住過了。
上學的時候住在學校裡,週末和寒暑假都在外面打工,這裡對我來說很陌生。
村民的氣氛也讓我壓力倍增,她們就像世界上最好的情報員,你在家裡說的每一句話,第二天都會傳遍全村。
尤其是我。
一個不願意給弟弟掙學費,偏要自己去上學的固執女人。
一個愛上了城市的「燈紅酒綠」,不願意回家看看的放蕩女人。
一個三十多歲都沒有嫁人,沒人願意收留的悲慘女人。
一個不管弟弟結婚,不出彩禮也不出房子首付的小氣女人。
一個打拼了十多年,依然沒有「衣錦還鄉」的失敗女人。
這就是村民眼中的我,我是村裡著名的笑話。
我的存在,是每家每戶都會熱議的、經久不衰的經典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