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和辦案紀律是案件查辦工作量刑量紀的依據,也是案件查辦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和嚴格執行的規範。”
“樹立法規意識,首先必須做到知法,知道在現實生活中、在案件查辦的特定環境中有那些法律法規為我們所用;其次做到懂法,懂得我們所使用的法律法規的涵義、所適用的對象、範圍;再次做到守法,守法是對公民內在的最基本要求,案件查辦人員守法意識強不強,直接影響著案件能否在法制的環境下進行。”
“法律精神是公平公正的,如何嚴格依法依紀辦案,公平公正執法,既是對案件查辦人員素質的考量,也是依法依紀辦案能力的體現,更是法制國家的本質特徵。”
三四個常委發言之後,縣委辦主任曹東航說道:“我覺得《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最重要的就是第四條:案件檢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黨紀為準繩,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
“按照這個規定和要求,就必須把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後果和有關人員的責任等弄清楚,在證據充分的條件下,以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確定錯誤性質,提出處理建議。”
“學習的目的是為了應用,我感到必須把文件精神落實到工作中、體現到行動上。特別是要把《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體現到辦案上。我們想反思一下,我們的工作人員在辦案時是不是符合規定?有沒有違反程序?”
江寒明顯感到,今天的學習有預謀、有針對!
大家明顯把矛頭對準了紀委書記桑榆!究其原因,還是想借題發揮,逼迫紀委早點把王本章給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