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私下裡又找人鑑定了一次,而鑑定出來的結果讓她大驚,這兩件古董,每一件價值都超過了五百萬,兩件加起來,就是千萬的天價。
等到柳立偉再次找上程慧芳,想要以兩萬元的價格糊弄走這兩件古董,卻被程慧芳給直接罵了出去。
事情敗露,讓柳立偉十分不甘心。
和吳佔榮商量後,又想到了另外一個方法。
幾天後,吳佔榮帶著一幫人,直接到程慧芳的家中強行搶走了兩件古董。
理由是,這是土裡出來的,程慧芳是盜墓所得,得沒收。
這是自己兒子活命的希望,就這麼被搶走了,程慧芳自然不服。
鬧了幾次沒有結果後,將兩人告上了法庭,但一審判決,程慧芳敗訴,法院給出的理由是,這是文物,確實需要上交。
程慧芳不服,向上一級法院再告。
這一次,程慧芳找了律師,有了專業的律師幫忙,收集到了對程慧芳極為有利的證據。
但為了取證,前前後後也折騰了三個月的時間。
在這個過程中,程慧芳的兒子卻無法堅持下去了,最終死在了醫院的病床上。
這件事讓程慧芳受到了極大的打擊,她僅剩的唯一目標,就是將吳佔榮和柳立偉送進監獄,她要一個公道。
程慧芳最終贏了官司,程慧芳手中的古董不屬於出土物,不在歷史文物範疇之內,不具備歷史價值,屬於私人物品,允許個人收藏及交易。
法院要求吳佔榮和柳立偉將兩件東西還給程慧芳。
兩人還了,但還的是仿製品。
程慧芳根本看不出來真假,等到十年後,她自己重病,想要拿出去賣了治病的時候,才知道被掉了包。
但,十年的時間,程慧芳根本找不出證據證明是吳佔榮兩人掉的包。
不過江亞根本就不需要證據。
他的任務只是審判……
江亞這邊在搞事情的時候,凌異和米楠已經到了警局。
不過凌異並沒有上樓,他畢竟不是警務人員,而是被米楠安排在了一樓的接待室,等到忙完之後,再來找他。
“米楠,好久不見!”會議室裡,方木看到米楠後,打了聲招呼。
“好幾不見。”
“方木,還是你來說吧。”看到人都到齊了,劉局對方木示意道。
方木來站了起來,按下了投影儀的播放按鈕。
投影儀上出現了一組圖片,而每一張圖片中,都出現了一個身影。
“江亞,男25歲……而他,就是我們要找的城市之光。”
方木十分肯定的說道。
“任川律師事件中,事發之前,江亞多次出入任川被救的這家賓館,並且用自己的身份證,在事發賓館的隔壁,開了一間房。”
“我去那裡看過,沒有任何指紋留下,顯然江亞在離開之前做了精細的處理,但也正因為如此,才更加重了我對他的懷疑,正常人,不會去做這些事情。”
“鄭怡事件中,事發之前,江亞同樣到過現場,並且在事發當天,他就在距離事發地不遠的一家飯店中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