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渡人,沒人跟著你來吧?”她哆哆嗦嗦地問。
“沒有,你這藏得也太深了。”
火鳳凰嘆了口氣,說自己實在是沒辦法。
自從1987年,在毒品交易的現場,自己持槍與警察交戰,身中8槍死亡之後,就到了想念之城。
來了以後,先被抓進冥界罪犯管理局,關了十年。
由於表現還算良好,放了出來,讓她好好做鬼。
她也以為可以,可出獄才是噩夢的開始。
那些曾經和她買過毒物、那些因為吸食毒物死去的人,不肯放過火鳳凰,他們認為是火鳳凰毀了他們的一生,雖然都做了孤魂野鬼,那群人的怨念還是不消停,聯合起來要抓火鳳凰,要報復她。
火鳳凰被揍了幾次,沒辦法,一路東躲西藏。
她覺得外面很不安全,就到了這深山老林裡。
“這十幾年,我除了躲,就是躲,媽的,日子什麼時候是個頭,讓我灰飛煙滅吧。”
說話的時候火鳳凰渾身散發著旺盛的想念之氣。
在人間,若是有人思念故人,那麼故人就會活在想念之城。
反之,當再無人思念,那麼故人就會從想念之城如煙消散。
火鳳凰消散不了,她之所以能一直存在想念之城,是因為關於這宗“何水妹謀殺案”,換了許多警察在查。
每個警察查的時候,都會看到火鳳凰的“遺照”,自然也就一直惦記著案件、想著火鳳凰這號人。
“我太痛苦了。”火鳳凰抓著十三妹的手,“求求你,讓人間的那些警察別再想我了行嗎?我,我真的很想消失,我不想做鬼了。天天被鬼追殺,你根本無法體會這有多慘。”
十三妹說,“這個我會幫你想辦法,但前提是,你要老老實實地回答我,是不是你殺了何水妹。”
“真的不是我啊!我幹嘛要殺那村婦,我壓根就不認識她!”
“那麼案發當日,你真的在家看電視嗎?”
“不是,不是。”
火鳳凰坦白了,案發之日,她碰巧是在參與一宗毒物交易,而這事若是被發現也是要坐牢的。
所以在當年,被警察帶去審問時,火鳳凰才編了個理由,說自己在家看電視。
火鳳凰非常詳細地說了那時,她在什麼地方參與毒物交易,在場的接頭人都有誰。
十三妹聽完,覺得火鳳凰是說了真話,她確實不認識何水妹,也毫無任何理由要殺她。
“火鳳凰!媽的,你給老子出來,我們要和你算總賬。”
外頭傳來一陣聲音。
火鳳凰跑出去一看,只見山下有幾十個骨瘦如柴的男人拿著火把,有的斷了手腳、有的身上還掛著輸液瓶。
那些都是吸毒死去的癮君子,他們吼著,“要不是你給我吃那東西,我的老婆就不會離開我。”
“要不是你找高L貸逼我,我就不會跳樓!”
“火鳳凰,拿你的鬼命來!”
那一聲聲,亡靈歇斯底里地叫喊聲在黑夜的山谷中迴盪。
到底什麼時候是個頭兒!
火鳳凰面部扭曲,抓著稀少的頭髮,繼續開始崩潰的逃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