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甄有兩個孩子,一個八歲,一個五歲。在1909年死於霍亂。
當時霍亂嚴重,所以孩子死後,家裡人就將兩個孩子埋了。
到了第二年,1910年。
有天,隔壁的女鄰居去警局報警。
女鄰居家裡有個1歲嬰兒突然死了。
面對警察,女鄰居說:“我的孩子是被柯甄給投毒死的!”
女鄰居說自己的孩子還小,每天哭個不停,她帶娃辛苦。
而一週前柯甄提議說,她願意來幫自己。
於是柯甄每天晚上會過來,幫女鄰居做飯,給嬰兒煮東西吃。
但是嬰兒幾次吃完東西都上吐下瀉。
而這下死了,一定是柯甄給嬰兒投毒害死了嬰兒。
警察聽後,找了法醫來檢驗,在嬰兒的體內發現了微量的砷。
這個時候,女鄰居繼續補刀,說:“不光是我的孩子,柯甄連自己的親生兒子都不放過,她的兩個孩子去年根本就不是死於霍亂,也是被柯甄投毒殺死的。”
警察接納了意見,將兩個小孩的墳墓挖開,提取二人屍骨中的殘留物。找到了微量的砷含量。
這裡說一個冷知識。
過去鑑定體內是否有砷,是找來一個容器,在裡面滴一點化學藥水,然後放一個銅片,如果銅片變色,就證明裡面有砷。
而當檢驗結果都出來的時候。
這三個死去的小孩體內都發現了砷含量的時候,柯甄就坐在了審判席上。
不過面對這同時三宗案件的起訴,柯甄的丈夫出錢,請了一個伶牙俐齒的律師。
律師就講了:“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團,我的當事人是無辜的。是,在三名死者體內是發現了砷,但是有什麼證據能證明是我的當事人投毒?”
確實,警察並沒有找到有利的證據。
而基於這一點,法官不得不宣判柯甄無罪釋放。
而後柯甄回到家,和丈夫繼續生活。
雖然她被判無罪,但是記者們、百姓們不這麼想。
這也是當時的流量話題了,所以報紙紛紛以柯甄的離奇案件大肆報道。
她就成為了有名的砒霜毒婦。
就這樣,時間過了兩年。
到了1912年,柯甄的丈夫有天回家,一直咳嗽,這段時間丈夫狀態不好。
吃過飯後,丈夫說很累,就躺在床上休息。
柯甄忙完手上的事情,再去看丈夫,怎麼也叫不動。
一摸丈夫的鼻息,沒有呼吸,死了。
……
警局門外,聚集了很多市民。
有好些人跟著口號在喊叫著:“殺人償命!嚴懲砒霜毒婦!”
有記者在訪問這些市民:“你認識柯甄嗎?”
其中一人說,柯甄的丈夫是個工人,柯甄和丈夫工廠的老闆有私情,她為了和老闆在一起,毒死了丈夫。
“好歹毒啊!”
“這個砒霜毒婦殺了4個人了!”
“絞刑!”
“立刻絞刑!”
市民們的聲音越來越大,記者們用三腳架架著大相機拍照,他們自發聚集在警局門口,他們認定這案件的兇手就是柯甄,用這種抗議行為在給警局施壓。
這個警局不大。十個人的規模。
此時警長的辦公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