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有可能中途跑出去作案,再折回賭場。
但猜想只是猜想,沒有實際證據證明養父殺人。
而此時,第三個嫌疑人出現了。
有天,警察路過河邊,看到有個蓬頭垢面的男子正咧著嘴,點火,在一個鐵皮桶燒什麼東西。
警察一看,鐵皮桶裡有一件女士外套。
紅色的羽絨外套,這外套警察有印象,有工友反映,最後一次看到小夕,她就是穿著這件外套。
這也是這宗案件的疑點。
在河中發現小夕的屍體時,她就穿了一件內衣,按理說,這一月的天氣冷,她不可能就穿這單薄的一件。
現在找到了外套,證實這外套就是小夕的。
還發現了這名男子,他怎麼得到這外套的?難道他就是謀殺小夕的兇手?
將這人帶回警局,依舊是問不出什麼。
這名男子一直樂呵呵地傻笑,他有精神病,是一個精神不正常的拾荒者。
有可能,是他病情發作,將小夕推下河。
也有可能,是他無意路過河邊,看到了一件外套,順手撿了起來。
無法起訴。
還有第四名嫌疑人,就是X。
倘若小夕是被人謀殺的,第四個嫌疑人就是一個神秘人。
神秘人可能是一個愛慕者,偷窺者,變態者,出於什麼原因,潛伏在河邊,偷偷跟蹤小夕。
與她糾纏,糾纏中扯下了小夕的外套,糾纏中將小夕推下河。
見小夕死後,神秘人慌張逃離現場。
這宗發生在1990年的案件,由於現場證據很少。
不確定小夕是在什麼地方落河的,被水流漂了多久。
不確定小夕是死於自殺、意外或是謀殺,她身上無任何傷痕,死因就是溺亡。
警察彷彿陷入了一個巨大謎團,到底是怎麼死的都不清楚。
在自殺、意外、他殺之間徘徊了十年,在幾個嫌疑人之間反覆調查。
說到動機,都有動機。
說到可能作案,都有可能。
但沒有指紋、沒有DNA,沒有實際指向性的證據。
就是這樣一宗看似簡單的案件,卻無法定罪,一直過去了十年,到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