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夺命诡计 12(2 / 2)

 懸疑靈異 1489 字 2022-07-08

拿著金箍棒的奧特曼,人總是用自己最熟悉的回憶描述事物。

實際上,男司機看到的正是——戴著摩托車帽、在皮划艇上快速划船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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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的推論很快得到佐證:

吳江曾在幾周前購買過一條充氣式皮划艇,同時他也買了繩子、鉤子之類的物品。

吳江的水性很好,也有同事說吳江最近一直在偷偷健身。

警察經過實際推算,倘若吳江是兇手,他是有可能做到“跨村殺人”的。

晚上九點,吳江回到喜雲村,在小賣部買東西,讓小賣部老闆成為他的第一時間證人。

之後,他回到家,由於喜雲村每棟村屋相隔有一定距離,又是夜晚,村民都呆在家裡休息。

吳江拿了繩索,快速跑到矮山上的涼亭,耗時不到5分鐘。

他用繩索勾在一棵樹上,抓緊繩索,從樹邊快速蕩下陡坡,到達十幾米下、山腳的溪邊,在溪邊的隱秘處將事先藏好的皮划艇取出。

同時戴上了摩托車頭盔,用來偽裝自己。

接著他乘坐皮划艇沿著溪水劃了7公里,到達仙俞村,下了皮划艇,沿著算好的路線走到潘珍妮住的房子前。

敲門,潘珍妮開門,他掏出刀殺人,殺完人之後沿原路返回。

回到皮划艇,繼續划船,劃7公里回到喜雲村的山腳下。

藏好皮划艇,順著繩子爬上矮山,之後神不知鬼不覺地回到家。

經過警察推算,吳江若是完成這些事,所需要的時間最快是一小時,他給自己留了一個半小時,綽綽有餘。

等待十點半,女技師上門,做他的時間證人。

吳江的不在場證明被揭開了。

但推理只是推理,依舊需要實際證物。

為此,警方出動了水下搜尋隊,沿著這7公里的水路尋找。

經過三日的水下搜尋,在中段位置、五米深以下的溪底,找到一把水果刀、一件包著石頭、沉入溪底的帶血風衣。

經過化驗,這把刀與潘珍妮身上傷口的刀傷吻合,這風衣上的血跡是屬於潘珍妮的。

最關鍵的一點,在這件風衣上還發現了另一種微量的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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