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是重罪,如果父親的遺體被發現,那他到死後都會背上盜墓賊的惡名。
而這麼做,也會連累阿來坐牢。
為此,我只能忍住這個秘密,對餘洛村的村民說我父親一走了之,不告而別。
在我最傷心的時候,阿來一直陪著我,我們終於走到了一起,也決定結婚。
我也放棄了念大學,婚後在家務農,阿來打獵。
日子雖然清貧,可我知足。
但阿來不這麼看,每次夜晚,他給我忙農活一整天的手塗按摩膏,塗著塗著,他的眼淚就掉了下來。
我知道阿來愛我,他恨自己沒用,不能讓我過好日子。
1978年末的一天清晨,那是令我第二次悲痛欲絕的日子。
是譚昆和葉炳良來找我,之前我和他們倆認識,但是不太熟,只在祠堂吃過飯。
但是這兩人和阿來關係較好。
他們低著頭,支支吾吾地告訴了我一個沉重的事實。
昨夜,他們和阿來再次去盜墓,東西得手了,可是就在逃走的時候,阿來不幸掉落沼澤泥潭身亡。
我嚎啕大哭,譚昆捂住我的嘴,壓低聲說,“不能哭,要是驚動了鄰居就完了,盜墓是重罪。你不想阿來死了也要背上這罪名吧,那麼他死就沒有價值了。”
葉炳良拿出一個揹包給我,那個揹包上髒髒的,上面全是汙泥。
這次盜墓所得的物品分成三份,這個揹包裡的東西,就是阿來用命換來、為我留下的。
“我們短期內不會再見了,記住,守住這個秘密。”
譚昆和葉炳良說完後,匆匆離開了餘洛村。
我悲痛了整整一週,每次想哭,就用毛巾塞住嘴,抱著阿來留下的那個揹包、佈滿爛泥的揹包。
一週以後,我控制好情緒,去警局報了失蹤,說阿來失蹤了。
這件事必須要做,拖太久,就會引起懷疑。
而後日子過去,警方對於阿來的失蹤案一直沒有突破進展,我也一直孤零零的生活在餘洛村。
那個譚昆,對我不錯,有來看過我幾次,給我帶好吃的。
後來經常來,他很照顧我,我一個孤獨的女人對他漸漸有了好感。
於是在1984年,我嫁給了譚昆。
就在出嫁前夜,我獨自在家收拾物品,第二天就要搬家,搬到城裡,搬到譚昆的豪宅裡。
在收拾物品的時候,我找到了一個日記本,上面是父親的字跡。
這個本子裡詳細記錄了——1977年他決定盜墓,那個大墓的位置圖,墓穴入口,以及墓穴內的結構。
看著父親的字跡,思念之淚湧出。
我已經決定離開餘洛村,在走之前,我想見見父親,見見他的遺體,給他磕頭。
於是,深夜,我根據那本日記,走到了幾里外的荒山,一棵樹下,扒開雜草,用鏟子挖了半米,看到墓穴的入口。
我打開了墓穴之門,是一個只夠一人通行的圓洞,在圓洞向下行了五米,掉了下去,下面空間很大。
壯觀的墓穴出現在我的眼前。
墓穴裡散發著怪怪的、令我想要嘔吐的氣味。
但那氣味又令我想哭,因為那味道是……是我父親李大民的屍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