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孫先生,我今天來,是在幫你。你現在自首還來得及,因為法證部門還在查,畢竟在土中找毛髮,找一些衣服纖維什麼的需要時間,也比較費錢。”
“你說什麼?”孫森一愣。
姚若嵐說:
何翠珊的埋屍地我們已經找到,挖出了她的遺骨。
同時,我們也將埋屍地附近的土全都帶回。
十年前的那場埋屍,這麼吃力的工作,肯定是要兩個人完成,那必就是你和羅耀明一起完成。
你覺得你的毛髮、衣服纖維、或者什麼遺漏之物,有沒有可能留在那堆土中?
如果有,那可就是證據確鑿,到時候你自首無用了。
好,就算你小心翼翼,沒留下吧。
那麼,地下室是否留下了血跡?
你肯定要問我,什麼是地下室?我來解答吧。
還是說回何翠珊口中塞著的報紙,報紙是英文雜誌。
在案發時,為什麼當羅耀明手上沾了血後,為什麼要找英文雜誌擦血,而不是拿張紙巾擦血?
也許當時的環境,沒有紙巾。
為什麼要捂住何翠珊的口,不讓她叫?也許那地方雖然在暗處,但附近還是會有人的。
結合以上,我覺得當時的案發現場應該是在一棟房子的地下室裡。
我們查過,你名下有一套別墅,在幾十公里外的山上。
那地方應該就是你和羅耀明偷情之地,也是你們囚禁阿杰和何翠珊的案發現場。
那麼,那個地下室裡會不會留下何翠珊和阿杰的更多血跡?
你也知道,血跡保存十年以上,哪怕是刷牆,也能提取出來的。
“不過比較費錢。”姚若嵐微微一笑。
她一面說著,一面看著孫森。
孫森咬著手指,已經做出一些無法掩蓋的慌張反應。
就是現在!
“pa”“pa”“pa”
姚若嵐又在桌上拍了三下,“孫先生,你應該知道我今天來的目的,是為你好,我已經明確這件事與你有關,就會朝著這一方向去不斷蒐集證據,你知道的,等警方找到證據去逮捕你,和你自己承認罪行,這在法律的量刑上是有很大差別的。”
孫森動搖了。
最後一步,姚若嵐繼續“誘惑”——
當然,孫先生,你也別太擔心。
是,謀殺罪,是要坐牢的。
但你坐牢的條件可比一般囚犯要優越得多,人家在牢裡都是踩縫紉機、做零工。
你不需要,你是心理學界的醫生。
這在牢裡可是個香餑餑,會給你一個獨立的房間,你每天只要給那些有心理問題的囚犯看病就行。
吃的、住的都不賴,行醫救助,立功表現的積分也多,減刑。
你才四十歲,會出來的。
“人,都會犯錯,道理你懂得比我多,利弊,想必你也清楚了吧。”
姚若嵐說完了最後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