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流落街頭。
無心再開個房間睡舒服覺了,我不配。
晃晃悠悠到了地鐵站外,有一些夜遊人席地而坐。
怎麼還有這麼多人大半夜的不去酒店睡,在街上游蕩呢。
也不全是。
好幾對情侶有說有笑地在互相依偎呢。
小情侶真好,沒有物質,簡簡單單愛,露宿街頭都可以。
腦子裡依然覺得不太真實。
按照正常人的邏輯,妻子怎麼會提前就準備好錄音了呢,所以她有意算計我?
不惜犧牲美色。
她真的很會演,為了強迫我離婚,連這種出賣美色的損招都用出來了,看來她早就很熟悉拿捏男人的這一套了嘛。
但也不至於這麼麻煩吧。
因為想離婚,還要勉強自己跟我睡一次,過程中身體還要特別配合……多大仇才作得出這種事。
還是說她想用“侵犯罪”來威脅我,讓我淨身出戶?
好可怕的女人。
但如果是這樣,應該立即報警吧,何必放過我,先報警,再給我退路和談,豈不更好,因為這種事總要當場取證,久了就很難追究了,況且我們現在還是夫妻。
思來想去,想破頭還是不太明白。
難不成她只是單純想報昔日趕出家門之仇?
相愛時,猜來猜去是一種情趣,現在,不確定的感覺,變成了折磨。
也許她就像我,心裡有了裂痕,補不上了,好不了了,脆弱的柏拉圖似的愛情,終將在慾望的洪流中喪失。
……
在石階上。
好一會。
夜色深邃,雜念漸漸少了。
最關心我的居然是沈鈺,那個在大學裡認識的女生,她順利過關,現在不忙於學業了,頗為放縱,出國玩了一陣才回來。
她大晚上地給我發了條信息,問我:大叔,睡了嗎?
我:嗯,睡了。
沈鈺:別睡了,趕緊起來,陪我玩兩把吃雞好不好。
會撒嬌的女孩子真可愛,柔柔弱弱的多好,更不會把腳踩到男人嘴裡。
我結過婚的事,還是讓她知道了。
通過她家店員,日常中不經意地聽說。
當她知道洛溪的董事長林佳怡就是我的妻子,可能怪我接近她別有用心,然後也在忙著論文,就長時間沒怎麼聯繫。
難得偶爾聊幾句。
夜太深。
人們總會因為不同的原因寂寞,想找到一點陪伴。
毫不猶豫地陪她打兩把。
全坑了。
遊戲中,她假裝生氣地質問我:“誒,你有老婆幹嘛不說?”
我毫無感情地說:“感情不和,有仇,要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