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隊問:“為什麼?”
方誌強道:“吳隊,您想想,您和您的隊員都是這方面的專業人士,您都找了一晚上還找不到,說明他們的計劃走到這裡,已經算是成功,那他們就完全沒有必要再多繞一個彎。”
吳隊點點頭:“有道理,多換一輛車,就要多偷一輛車,既增加人力成本,也會增加暴露的風險,如果是我,我也不會這麼做。”
方誌強道:“還有就是時間問題,也是怪我,我早該想到的,先不說我在國內沒什麼仇家,就說綁架歆笙的是專業的團隊,國內的黑惡勢力也很難培養出這樣的人。”
吳隊道:“不錯,這一點我可以肯定,如果國內真有這麼專業的人,那他們多半不會是第一次作案,我們警察還沒無能到連這麼危險的團隊都沒有發現。”
方誌強道:“所以,他們抓走歆笙以後,一定會想辦法儘快將她送出國,那麼他們要怎麼做?”
吳隊沉思一會兒,恍然道:“出海!他們只能走海路!所以他們一定要選擇最快的方式達到海邊,但明珠不可能有機會,所以他們一定要出城,不但需要走很遠,還必須選擇非常偏僻的地方,否則他們根本不可能偷渡成功!”
想通了這一切,吳隊立刻下令:“按照方先生說的路徑,調取沿路所有的監控,十分鐘之內,給我找到那輛車!另外,直升機準備!”
專案組很快鎖定了十幾輛嫌疑車,根據監控查找他們的行進方向,其中大部分車的落腳點都能很快確認,只有四輛車跑長途。
只用了七分鐘,交通部就發來消息:“找到了!”
是一輛麵包車,司機和副駕駛都戴了鴨舌帽,監控上都看不到正臉。這輛車在行駛了三個小時以後,大概是放鬆了警惕,車上的人搖下了車窗,有監控拍到車裡確實有小孩。
看到那些影像,方誌強反而平靜下來,他知道這只是開始,時間已經過去這麼久,歆笙很可能已經不在國內,必須做好最壞的打算,準備迎接最殘酷的戰鬥。
又沒過多久,專案組報告消息:“那輛車停在新河縣的一個漁村,我們已經聯繫了當地的公安部,請他們立刻派人包圍落腳點。”
吳隊當即下令:“飛鷹隊隨我出發,狐狸繼續調查其餘涉案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