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草菅人命的狗官,朕要为民除害(2 / 3)

 歷史古代 2337 字 2023-05-30

大明律:致人身亡,主犯當斬,從犯絞刑,參與謀劃者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賭坊動手打死王小六的,應當處斬。

在一旁幫忙助威的打手,吊死!

賭坊的老闆,要打一百棍,然後流放!

如果換成鬥毆,後果遠遠沒有如此嚴重。

案件還未審判,先給王小六定性成刁民!

分明是捕快和縣令狼狽為奸,欺負百姓不懂律例,不懂刑名用詞!

果然。

“王小六在賭坊挑釁滋事,與賭坊工作人員發生衝突,鬥毆身亡!”

“判決賭坊停業整頓三天,王小六之前所欠賭債一筆勾銷,再賠償白銀八百兩給楊氏!”

“賭坊工作人員李二狗,失手打死王小六,杖責一百,另外賠償楊氏二百兩銀子!”

“本縣令判決完畢,雙方如有異議,現在當場提出!”

“若不提出,視為接受判決,此案了結!”

高坐堂上的縣令宋隱,幾乎不假思索的做出了判罰。

“我的天!”

“八百兩,再加二百兩!”

“王小六的老孃發大財了!”

“宋大人判的好!”

公堂外的百姓,議論紛紛。

“草民沒有異議。”

楊氏看了看蓋著白布的兒子,身體不由自主的顫抖兩下,低頭小聲說話。

賭坊老闆和打手李二狗,連連點頭。

“我等接受懲罰,白銀立馬賠償!”

一千兩白銀,當堂點清。

“林捕頭,你派兩名捕快,護送楊氏把銀兩存到錢莊。”

“本案了結!”

“退堂!”

前前後後,連一刻鐘都不到。

宋隱宣判完畢,急不可耐的,又上了等候在公堂之外的豪華馬車。

“駕!”

隨著車伕一甩鞭子,六匹駿馬發出嘶鳴,踢踏踢踏向遠處的街道駛去。

“給我停下!”

朱元璋似乎都能聽到馬車裡男人女人的嬉笑,他氣的臉都白了,大聲怒吼。

一條人命,白銀一千兩?

派遣捕快,把銀兩存在錢莊?

“錢莊是不是也有宋隱的股份?”

朱元璋隨便向身邊一個百姓問道。

那人嫌棄的瞥了朱元璋一眼,“外地來的吧?”

“錢莊這種大買賣,沒有縣令大人入股,你敢把銀子存進去?”

“哼!”

不出所料!

大明:五年狗縣令,震驚朱屠夫最新全文無錯無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