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峰家屬來了六十歲以上的父母,一個出嫁了的大姐,一個十九歲還未成親的弟弟,一個叔叔,還有村上的支書。趙峰父親已經急得不怎麼明事理,一直扶著老伴不作聲。趙峰母親一直在拍打膝蓋,嘶啞著喉嚨傷心號哭。
看得出,這群家屬全是趙峰大姐趙瑩的主意。趙瑩一聽伍春秋是老闆,就把伍春秋堵在房裡不準出去,生怕他走了要不到錢。
陸國強火了,一手扯開趙瑩,一腳踢開房門,瞪著趙瑩怒道:“什麼意思!你來到這裡,先不去現場找人,一開始就想錢的事,錢重要還是人重要!”
趙峰的叔叔趙大成說:“你們不是沒找到嗎?”
伍春秋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明天還是再找找吧。”
陳淑貞靠著房門,雙手絞在身前,盯著趙瑩問:“你想要多少!”
不想趙瑩反口不說錢了,說要人,找不到人,我上訪告你們去。
陸國強冷笑說:“那你告去,告完了再來找我們,連你都扔到河裡去。”說著朝伍春秋和陳淑貞一揮手:“走!”
支書忙勸道:“有話好好說,人沒了,還是把人找到再說。”
一會張瑛找過來,把伍春秋三人叫出去。她說人估計是找不到了,但我們還得繼續找。打撈不到,把打撈隊遣回去。每天派二三個人繼續找,再找上四五天。再找不到,只能做失蹤人口處理。找不到人,是死是活誰來斷?斷不了死活,錢怎麼賠?這樣,主動權就全落我們這邊了。
伍春秋對張瑛說:“那就按你的方案,先找人吧。”
於是張瑛走進房去,先作自我介紹,然後安慰趙峰父母和姐弟,再跟支書趙大成講理賠方案?最後提出先找到人再說。
支書和趙大成根本就弄不明白失蹤人口是怎麼回事,自然按常理也主張先找人。
張瑛笑著跟伍春秋打招呼,說你搞這個也算半個行家了,知道怎麼處理,現在還沒到談賠償的時候,我就先回公司去了,有什麼問題及時來電話。
伍春秋說你先回吧,需要你出面了,我提前通知你。
張瑛走後,陸國強租來一輛麵包車,叫來那位民工頭作陪,一起開往事故發生地。
按照張瑛的方案,當天上午打撈隊繼續打撈,下午,打撈人員說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沒法找了。程豐才付了他們萬多塊錢,放他們回去了。
接下來,一眾人在河邊守了四天,仍然不見趙峰浮屍。
這時正值農忙時節,家屬已經失去信心,又牽掛著家裡的農活,趙峰家屬和親友更加耐不住了,主動提出賠償的事。
張瑛跟陸國強說,你先從四十萬開始出價吧。陸國強按張瑛的話向趙峰家屬說:“現在人沒找到,是死是活,誰也搞不清,給你們四十萬安家費,早點回去。”他本想說“就算人活著回去了,這四十萬也不問你們退”,想想還是說不出口,畢竟人是肯定死了的,再說這種話,確實有點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