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和尚,那基本上都是真和尚,人家吃齋唸佛。
掃地恐傷螻蟻命,愛惜飛蛾紗罩燈。
讓他們去上戰場殺敵?
除了送人頭之外,能起到什麼效果?
他們不可能去殺敵,但他們也是活人,更不想死,所以上了戰場必當逃兵。
道士倒是可戰,可強徵入伍的都是要刺字。
這對於道士來說,那是極大的羞辱。
道士那是有仇就報的真君子,你羞辱人家,還讓人家給你賣命,那怎麼可能?
他們不反殺回來,那都是看在三清的面子上。
和尚道士都如此沒有顧忌,普通百姓,就更加過分了。
有的因為強徵,直接跳河,有的自殘,還有的直接和軍士動手,寧死不肯被強徵入伍。
這種募兵的制度下,根本不可能有忠誠度可言。
況且,大宋的募兵制度,兵卒和朝廷之間是僱傭關係,不存在兵役服務性質。
也就是說,你給錢,我辦事。
可大宋的士兵待遇,那是真的差。
再加上貪官汙吏的層層剋扣,兵卒能拿到手的餉銀少得可憐,別說發家致富,連養家餬口都做不到。
這般種種累計下來,層層buff加持,那是逼得兵卒和大宋朝廷之間一點情面都沒有。
所以,想要改變這種情況,郭京首先就是收回各地軍隊的募兵權。
由朝廷統一募兵,按照份額分發各地。
當然,大宋不是千百年後的世界,交通不便。
所以,也不可能都是開封府招募,然後分別傳送。
而是由朝廷在各地開辦募兵機構,統一由專人負責,杜絕強徵現象的發生。
另外就是郭京把軍隊制度也給改了一點,比如平民入伍會帶著家人一起在兵營生活,由朝廷贍養其家人。
可實際上,這也是最大的貪腐之點。
朝廷沒少出錢,可實際上錢一點都沒進入兵員的手中。
兵員的家人在軍營生存艱難,甚至都不如自己在外面討生活。
但軍營又絕對不可能放他們離開,畢竟一口人就是一兩銀。
因此,郭京把這個給改了,除了孤寡無勞動能力之外的人,可以不帶到軍營。
朝廷可以發放土地給兵員的家人,讓他們自行耕種生活。
這樣一來,算是對兵員極大的尊重,同時也是對他們的一種牽絆。
倘若他們當了逃兵,那他們的家人就會受到連帶責任。
當然,兵員家人發放的土地,是禁止買賣的。
“這一條,倒是能極大的提升士兵的忠誠度,起碼可以避免七成的逃兵發生,只是……發放土地……陛下能同意嗎?”
徐處仁看到這一條後,也是不免露出擔憂之色。
這無疑是對兵卒和百姓有益的政令,可是要從朝廷手中分土地,從士大夫手中分土地,那他們不得和郭京拼命嗎?
徐處仁很贊成這一條,可他覺得這一條卻是很難執行。
兵卒那麼多,朝廷的土地夠分嗎?
要知道大宋的土地,也是有不少被士大夫給侵佔的。
他們吃進去容易,讓他們吐出來,那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牽一髮而動全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