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振彬試探問道:“江先生指的是陶某被故意傷害案?”
江飛宇意味深長地笑道:“不不不,這應該是兩個案子吧!歐局,您說是不是呢?”
歐振彬自然聽懂了江飛宇的意思。
陶延科被打,是一個案子。
查清楚了,能還江飛宇清白。
黃元朗徇私枉法構陷江飛宇,是第二個案子。
處理黃元朗,這是給江飛宇出氣。
短時間內,好像只有第二個案子能儘快了結了。
歐振彬心裡有了決斷,向武長清吩咐道:“武所長,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黃元朗是你的下屬,你可不要犯和他一樣的錯誤。”
這話暗示得很明顯了:黃元朗是你的下屬,你去負責讓他招供,給對方一個交代。
武長清自然領悟到了領導的意思,說道:“歐局,您稍等,我去去就來。”
武長清調來僑城派出所任職不到半年,他對底下這幫刺頭也有些無奈。
這次,黃元朗是自己撞槍口上了。
有歐振彬撐腰,正好拿黃元朗開刀,殺雞儆猴。
不到幾分鐘,武長清就把黃元朗帶了過來。
武長清應該事先威脅了一番,把裡面的道道給黃元朗說清楚了。
哦,不應該說威脅。
應該警方做通了黃元朗的思想工作,讓他坦白從寬。
所以,黃元朗當著兩位領導和江飛宇的面,很快就把事情交代清楚了。
當陶延科的父親——陶汝誠得知江飛宇戲耍自己兒子後,就私下裡找了黃元朗幫整江飛宇。
當然了,黃元朗肯定不會說自己收了陶汝誠的錢。
只是說他跟陶汝誠有舊,礙於情面幫對方整江飛宇。
黃元朗也發誓賭咒,他沒想誣告江飛宇坐牢,只是想把江飛宇弄進看守所吃幾天苦。
至於是不是真的,就無從考證了。
這麼長的時間內,足夠黃元朗跟陶汝誠串好口供了。
除非能拿到陶汝誠賄賂黃元朗的直接證據,否則這事只能以黃元朗的說辭蓋棺定論了。
畢竟,以權謀私和收受賄賂的罪名完全不一樣。
黃元朗犯了工作上的原則錯誤,開除他是江飛宇的底線。
至於,想以收受賄賂和行賄告黃元朗和陶汝誠有些困難。
歐振彬、武長清作為直屬領導,也不可能允許自己治下暴露出太大的醜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