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青春飛揚樂隊剛開始有點名氣,張天承愛上了一個叫周行韻的女大學生,兩個人愛得死去活來。
可惜周行韻一直念念不忘地想著出國留學,那個時候的人大都以能出國為榮,周行韻想的是有一天能夠擁抱美利堅“自由”的土地。(自由美利堅,槍戰每一天)。
張天承無法改變周行韻的想法,不顧所有朋友的勸阻,為了愛情典當了自己的所有身家,又向朋友四處借了錢,親自把周行韻送上了去美利堅的飛機。
故事的結局很容易猜到了,周行韻到了美利堅不到3個月就斷了音信。
所有人都認為張天承被騙了,只有他自己堅信周行韻是出了意外或者什麼原因,才跟自己斷了音信,十多年來一直默默地等候心愛的女人回來。
從此之後,張天承成了等候愛人歸來的“痴漢”,意志消沉,退出了樂隊。
如果說,張天承的“慘”有一半是因為自己痴情的原因造成的,那麼,郭明誠從頭到尾就純粹是個“受害者”了。
青春飛揚樂隊有小名氣之後,郭明誠這個樂隊的歌曲主創也開始被同行所熟知,好幾家唱片公司都想挖他過去創作歌曲。
不過郭明誠一心想登臺演出當明星,誰願意轉幕後幫別人寫歌。
這個時候,一個叫宋欣月的女人闖入了郭明誠的心扉。
宋欣月知性、漂亮、溫柔,還很仰慕郭明誠的才華,兩個人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
老郭在宋欣月的迷魂湯之下,不僅把自己新創作的幾首歌曲都賣給了一家唱片公司,還把自己也賣給了唱片公司,簽了10年的合同。
簽了合同之後,對方承諾的包裝郭明誠做歌手的承諾也不過是一句空話,老郭還得賣身給對方,幫別的歌手寫歌,不寫或者寫得不好就沒有收入,敢違約就賠償天價的違約金。
至於宋欣月,不過是對方其中一個老闆的情人罷了,完美地詮釋了現代社會 “美人計”的用法。
老郭不僅被騙了歌曲,還被玩弄了感情,人生最關鍵的10年還被套牢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