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細節書中當時一筆帶過,但她想或許王燦也認識那人,且關係還挺好的。
想到這,決定將書中劇情提前完成的李媛,準備釜底抽薪。
李家坳的規矩,和時下很多地方都不同。
這裡的人不覺得小產是什麼晦氣的事,認為只要你身子不錯,想去哪都成。
因此多得是小產,亦或是生產沒幾天就下地幹活的婦人。
因這習俗,眾人對於李媛要去縣城,沒覺得有什麼不妥。
這不,等牛車離開村子後,李媛就挨著王燦說。
“燦娘,咱今天和他們鬧成這樣,這事不解決,往後會影響你的名聲和咱的生意。我想咱這狀紙必須要寫,也必須得上衙門去告。
但是我怕他們趁這時間,想了法子將那七畝地的由來合理化。比如說,他們剛好知道從灣村有人要賣地,他就找人借了錢之類的。
你想想看,楊大花和趙大柱認識的人裡,可能有幫得到他們的?”
王燦雖然在趙家住了八年,但每天睜開眼睛就有幹不完的活,哪還會注意這些。
聞言她老實搖搖頭:“媛娘姐,我每天被指使的團團轉,連縣城都很少去,哪裡知道他們都認識什麼人。
又有誰能一下子拿出那麼多錢來幫他們?我知道趙家認識的人,都在水雲村。這個媛娘姐,你應該也都認識。”
李媛先是點點頭,假意垂眸琢磨了好一會兒才問:“燦娘,我聽說楊大花好像有個義兄,你認識嗎?他是什麼人,做什麼的?”
說到楊大花的義兄,王燦腦海閃過一個人影。
那人叫王茂才,是她外祖的義子。
以前她爹孃還活著的時候,那個人每到年節,都會拎著東西去她家。
後來她爹孃沒了,她跟著楊大花來到水雲村後,就再也沒見過。
她還記得,她娘在的時候,就說過王茂才。
說他本是街上的小乞兒,是他外祖父見他可憐,想著自家老妻不能生,家裡又沒兒子,索性給收養的義子。
只是自從她娘和楊大花都出嫁後,外祖老兩口又沒了,那個舅舅就把房子和田地賣掉,所得的錢,均分給她娘和楊大花,之後自己一個人過著居無所定的日子。
她好像隱隱記得,她娘說他是個貨郎。
會在縣城裡買些大夥兒經常用,但又便宜的東西,走街串巷。
偶爾還會挑著東西,往那些偏遠的地方去賣。
算來,她也有好多年沒見過王茂才這個舅舅了,也不知道他現在住在哪,人怎麼樣了,娶妻了沒?
“燦娘?”
李媛見她不吭聲,好像在回憶什麼,就知道應該認識,便忍不住又叫了一聲。
王燦回神搖搖頭說道:“媛娘姐,你說的這個人是王茂才舅舅,他是我外祖收養的義子。
之前是貨郎,好像住在城西那個大衚衕裡。只是我好多年都沒見過他了,你說的,我覺得應該不大可能。”
李媛一聽就順著她的話,說:“既然你還有這個親戚,那要不一會兒你去看看他?我稍後要去買米麵和打鐵鍋之類的。
等你看完了,我們就在城東榕樹巷口見?剛好讓謝哥幫忙寫狀紙,順便讓他帶我們去衙門,把攤位的租金給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