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真的是一個很玄的東西。
哪怕從未見過面,哪怕從未說過話,哪怕我都不知道他是醜是帥、是高是矮,可我還是心動了。
我臣服於他的細膩文字間的宏偉世界,臣服於他正直的三觀,臣服於他的每一個字節甚至符號。
因為他,我選擇了漢語言文學這個專業。
因為他,畢業後我選擇成為一名編輯。
說來也巧。
我剛當編輯沒兩天,就收到了一份投稿。
閱讀時,我幾乎是第一時間就認出了他。
那樣的語言節奏,那樣的寫作習慣,是他沒錯了。
我甚至特意去問了他這件事。
他好像也有些驚訝,問我是怎麼知道的。
我說,剛好看到過他之前寫的書。
其實,我已經看了他的書五年了。
可是我卻沒有告訴他這件事。
這一次沒有告訴,以後便再也沒有機會了。
我成為了他的編輯,陪著他一步步走向神壇。
我將喜歡這件事隱藏的很好,以致於我差點忘了自己的五年是怎樣度過的。
身邊的朋友總是說,我不是真的喜歡他,我只是在找一個感情寄託。
可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成為感情寄託的。
只有他,我只要他。
不過,他終究不屬於我。
毫不誇張的說,我是第一個知道他戀愛的人。
那段時間,他的文字都變得甜蜜極了。
雖然看起來跟之前並沒有太大差異,可是我就是能讀懂其中的不同。
他戀愛了。
我有些失落,卻也終究什麼都沒有說。
我無能為力。
一個連喜歡都不敢說出口的人,又怎麼去表達自己的傷心呢?
又過了一段時間,他失戀了。
可是我卻沒有覺得開心。
因為我在他的文字裡讀到了悲傷。
他的封神之作是在失戀後寫下的那本書。
可能是有感而發,他的故事觸動了很多人的心。
新書就這樣爆紅了。
我崇拜了五年的神。終於走上了神壇。
可是他卻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開心。
我竭盡全力安慰他,可是起到的效果似乎並不大。
他應該是真的很愛那個女人吧。
第一次見到茶茶,是在商場裡。
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眼裡有光的他。
他看著她,眼神那樣的溫柔,又裝滿了愛意。
這才是愛一個人應該有的樣子。
茶茶是一個很好的女人,她很溫柔,也很漂亮。
坦白來說,她是我見過的最好看的女生。
她像太陽一樣,照亮了他灰暗的人生。
他們兩個人站在一起時,是那樣的般配。
那一刻,我再也忍不住的哭了。
隱忍了這許多年的感情,突然這一瞬間全部都迸發出來了。
我喜歡他,就像是新釀的酒,隨著時間的逝去一點點發酵,香味逐漸濃郁。
我懂他文字裡的情緒,懂他想要表達的一切。
可是我卻不懂該如何去愛他。
我以為,我的守護是最好的愛。
直到那一天,我看到一個如陽光般的女孩,溫暖了他的全世界。
那一刻,我輸的很徹底。
或許很多人不理解我的愛,但這就是我全部的青春。
今天,我要在此畫上一個不那麼圓滿的句號。
再見,宋煜。
再見,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