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與前期安居的流民產生衝突,也為了維護治安,三百三十名傷殘的兵丁,被安排到那裡當“保安員”。
他只是很隨心的一個舉措,卻贏得了那三千士兵的極大好感,其實這也很好理解,作為與他們一起出生入死的袍澤,如果因為傷殘了被棄之如敝履,他們難免產生兔死狐悲之感。
而今看到戰友有了一份體面的工作,每月二百錢和五十斤米糧的薪酬,若是有一天,他們也傷殘了,至少不用擔心活不下去!
對於三千士兵的安置,住的地方不用愁,青松嶺、金烏嶺,還有附近的大小山頭,別說三千人,就是住三萬人也不會有太大問題。
關鍵是,要讓這三千人改變固有的觀念,讓他們知道不是在為李某人賣命,而是為將來更好的生活而奮鬥,要有以寨為家的思想。
如何讓他們轉變傳統觀念,拿出主人翁的責任感來建設和保衛青松寨?
除了宣傳“四有寨眾”和“貢獻點制度”,李雲隆又新建立的三套制度。
第一套制度,退伍和傷亡撫卹補助制度。
大宋官府也有類似的制度,只不過他拿出這套制度帶有濃郁的“社會保障”意味,比如退伍後,每月可以領取供奉,還會送出一塊不可交易,但是能繼承的“公有承包地”,而不是僅僅給點錢就打發了!
第二套制度,士兵轉職制度。
對於有特長的士兵,可以轉換為文職,比如某個士兵擅長建城,那就轉為督造官,擅長做飯,那就轉為後勤保障兵。
第三套制度,改變宋軍現在有的兵制:以十人為一伍,三十人一隊,百人為一連,三百人為一營,千人為一團,三千為一旅,萬人為一軍團。
定下兵制後,明確了兵士升遷的階梯和要求,這能讓他們更有進取心。
另外,在營一級設立一名主管思想建設和上通下達的參軍,而這些參軍,只聽命於李雲隆,同時擁有監督的權限。
把軍隊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這是他的一點私心,同時也是在這個亂世安身立命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