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嶽初步的探索計劃,很快傳到聯合國太空部這裡。
最後所有的探索計劃,最後以紙質文件的形式出現。
聯合國剛剛成立的太空部,在詳細地看了李嶽的探索計劃後,很快簽訂下來。
從今天開始,李嶽初步的探索計劃,就具有法律效應。
因為只有李嶽一個人向太空部審批了計劃,所以通過速度非常快。
現在聯合國的太空部,是各國的聯合部門。
大家為了都對太空部有一定的掌握能力,所以都派出了精英放在了太空部。
不過太空部各國的人都有,不過最重要的權力位置,還是被大國佔艦。
現在在聯合國太空部這裡,都是來自各國的精英。
他們在很快的時間熟悉了自己的業務。
同時用最快的速度審批了李嶽的申請。
李嶽的申請很簡單,就是對三大地方的探索。
月球,火星,木衛三,木衛六,木衛四。
對於開採這三個不同的地方,和開採藍星的地方有很大的不同。
那就是地方的不同。
在以前的時候,對一個地方的開發,那都是在藍星上。
在藍星上,無論在哪裡,都在國家裡面。
所以有相應的法律。
可是出去藍星後,無論到了月亮上面,還是火星上面,這邊的法律都和藍星不一樣。
那就是月亮,火星這些地方,都是無主之地。
理論上來說,誰要是佔領了這裡,誰就能在這裡建國。
藍星上的土地已經被瓜分完。
可是外太空,還是一方淨土。
在藍星一粒沙子都有主人。
而在外太空,一整顆星球都是無人的。
無人就代表著可以佔領。
現在藍星的人都知道這點。
大家都想知道,外太空的地盤怎麼算。
這到底算是誰的。
聯合國的太空部,根據這個情況,很快有了一套自己的法律。
為了激起大家探索太空的慾望。
聯合國太空部對外太空的土地,有以下的新增法律。
那就是外太空所有的星球,都是無主之地,人人都可以佔領。
但是佔領是有條件的。
首先第一點,一個人想要外太空的土地,變成自己的土地。
讓自己擁有所有權。
那就需要自主活下去,同時要達到一萬人的人口才可以。
最後根據存活的地方為起點,依靠人數來確定土地,都可以擁有主權。
以火星為例子。
如果李嶽想擁有火星上的主權。
就需要派人在火星上面駐紮。
同時還要駐紮一萬人。
同時這一萬人,要擁有自給自足的能力才算。
自給自足的條件是,不依靠藍星的物資,依然可以存活。
也就是完全切斷來自藍星的供應。
這個地方要有自己生產氧氣的能力,同時還能生產出足夠的糧食,以及需要的水資源。
除了一些高科技,可以購買藍星的外。
身體一切的生命保障系統,都要依靠火星上的資源才行。
如果這一萬人,完成了一年的挑戰。
那李嶽作為負責人,他就擁有了這一萬人為起始點附近土地的主權。
這個主權代表者,李嶽對這塊土地,有著完全的分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