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佩服像她這樣,工作一段時間後,能下定決心直接脫產去唸書的人。
最重要的是,她跟谷夢瑤不同,人家不是什麼富二代。
所有的學費路費之類的開銷,不是申請的獎學金就是花的自己的積蓄。
單衝這點,我對她由衷的佩服還有祝福!
這是一個對生活有自己明確追求的姑娘!
而且坦白說,李曦找了那物業經理這事兒,站在我的角度來看,其實根本就不是個事兒。主要是我跟甘靜比較熟,不得不同仇敵愾。
但客觀來說,那物業經理又不是甘靜的前男友,充其量算是愛而不得的意難平。
可好像也沒有哪條規定說,我不能喜歡這樣的意難平吧?
雖然從道義的角度來說,這麼做好像是對不起朋友。
而且一旦被朋友發現,很容易就會失去這個朋友。
但……少一個不遠不近的朋友,跟自己追求真愛比起來……又算得了什麼呢?
只是想到她這個男朋友,我忽然想到一個問題:現在她要去香港讀書了,那她這個男朋友怎麼辦?
這一去去三年,難道搞三年異地戀?以他倆這點感情基礎……好像有點不靠譜吧。
當然了,這屬於人家的私事,我不太適合主動去問。
只是我不問,不代表她不說。
“你知道我跟甘靜喜歡的那個男生談戀愛了吧?”
聽她這麼說,裝傻肯定不合適,所以我只能尷尬點頭道:“多少知道一點。”
“嗯……我們分手了,我提的。”她很淡定的接了一句,就好像說的不是自己一樣。
她這麼幹脆的揭曉答案,一下把我給整不會了:“啊?!”
噗嗤一笑,李曦指了指我道:“能不要擺出這樣一副理解不了的表情嗎?”
想了想,我中肯地說道:“你這麼選擇我能理解,但……不太好接受。”
怎麼說呢,雖然李曦提分手有她現實層面的考量,但站在甘靜朋友的角度,她的這種行為……給我感覺就像是某種程度上的炫富。
你求而不得的東西,我卻可以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甚至一點留戀都沒有。
氣不氣人?
只不過李曦卻好似沒想那麼多,只是自顧自的繼續說道:“我要去三年,雖然他說了他願意等我,但……換成你,這話你會信嗎?”
“這要看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基礎,”我依舊沒有什麼偏向性地答道:“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