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莉嗤笑道:“那還不簡單,讓他介入這件事唄。既然他不願意入職,那無非就是以個人名義還是以公司名義的區別了。”
沈毅誠點點頭,看向我。
我理解秦莉的意思,無非就是如果以公司名義,那麼就由我們公司來承接這個項目,所有的方案策劃和落地執行都交給我們。等於就是接了個活。
而個人,那就更簡單了,就是接個私活,談好價錢就行了。
但……坦白說我一個都不想幹。
首先以公司名義接項目,這個項目其實執行難度非常低,只要策劃完善,完全可以交給他們市場部的人來做。但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這種商業地產公司的市場部,百分百都有自己相熟的供應商,我這樣貿然插一腳,非常有可能遭到下面人的刁難。雖然我認識沈毅誠甚至秦泰安,但俗話說閻王好見小鬼難纏啊。
所以我對以公司名義做這件事並不看好。
至於個人……那就更麻煩了,我要參與到什麼程度?是做個方案就完了?還是連供應商篩選溝通,外加執行文件撰寫全部一手包辦了?如果做個方案就完了那還好說。
但如果要我後續繼續跟進呢?我哪裡來時間和精力這麼做。
如今看沈毅誠這個樣子,擺明了是不可能讓我做個方案就完事的。
一時想不出什麼兩全之策,無奈之下,只好把自己的顧慮全盤托出。未曾想,沈毅誠聽了之後哈哈大笑,直說我想太多了,他表示,我這麼個想法,完全是可複製的,且可以作為常態化運作的方案。
他建議我以公司名義接了這項目,先去武漢做個試點,形成一套標準化的流程。再在泰安集團旗下其他的商場推廣。到時候我們公司就作為督導,或者顧問收取一定管理費就好了。
關於我擔心的小鬼難纏這個問題,他更是拍胸脯保證,其他地方他不敢說,單說武漢那裡的人,絕對是他的心腹手下。只要他打招呼,一定不可能出現故意刁難的情況。
至於其他地方,在武漢那裡形成標準流程之後,剩下的事情也都交給當地的市場部去做了,我們既然只收取顧問費,那與當地的地頭蛇也形成不了衝突。更何況顧問費是從總公司出的,不會從當地的預算裡走。那就更加不會有衝突了。
經過沈毅誠的一番解釋,我莫名其妙地,又給公司接了一個生意。只不過具體預算是多少,這還要看方案怎麼弄。
沈毅誠坦言,包括顧問費在內,他預計第一年的投入應該不會低於100萬。當然,差旅費用另算。因為他們的商場,大多都是在不同城市,差旅如果算在裡面,對我們來說,有點過分了。
至於這個項目裡面,具體我們能賺多少,還是要看技術層面,尤其是AR開發的費用。我估計這部分會是大頭。具體多少得問過才知道。
以我之前瞭解下來的情況,按照現在的需求,如果用APP的話,開發費用大概在30-50萬的區間。總預算如果是100萬,那我們還有剩下的至少50萬來做管理加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