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寢室一共有4個人。因為聽說有個女生,(為了方便,陳依依簡稱小A)找了個富二代男朋友,所以今天鬧騰最歡的兩個(簡稱小B和小C),就一直讓小A的男朋友請她們吃飯,還嚷嚷著要吃貴的。
但小A男朋友雖然是個富二代,但也算家教頗嚴。雖然家裡給他買了地段很不錯,且面積不小的房子讓他自己住,同時還買了一輛50來萬的車,但也就這兩樣了。至於“豪宅”的物業費,平時的水電煤以及車子的各種開銷,全部是小A男朋友自己掙錢付的。家裡完全沒有對他進行任何形式的經濟援助。
所以這小夥子其實平時日子過得也算是比較緊的,雖然房子車子都是家裡給買的,但養車的錢,每年這房子的物業費水電費,這些可都是不小的開支。
他平時也就是普通打工族,一個月一萬出頭點的工資。因為沒有普通人買房買車還貸的壓力,所以平時跟小A出去吃吃喝喝,逛街買東西什麼的也都算大方。
小A也不是特別拜金的女生,想得也比較長遠,覺得她男朋友這人雖然“胸無大志”,但好在家境優越,為人也老實,以後要真能修成正果,也算是不錯的歸宿。所以對這個男朋友很上心。
但小B和小C可不這麼想,她們就是奔著吃大戶用大戶消滅大戶的目標去的。
所以在遊說小A多次之後,小A終於因為受不住她倆嘮叨,說服自己男朋友請她們吃頓飯。
原則上說,這頓飯是請陳依依她們全宿舍的,但陳依依沒這麼市儈,所以那天藉故有事就沒去,畢竟她是沒有小B和小C這麼好(不)意(要)思(臉)。
事後陳依依從小A處得知,小B和小C硬是拉著那個冤大頭,去吃了個什麼私房菜,一頓飯吃掉了5千多。如果不是小A攔著,這兩個女人甚至能再開一瓶價值3-4千的酒。
當然,單論她們選的地方和價格來說,其實是合理的。但人家現在也就是個名義上的富二代,這一下一頓飯幹掉半個月工資,也是讓他極其肉疼的。
小A後來私下跟陳依依借了1000塊錢,理由就是想連同自己的生活費,想湊個3000塊還給她男朋友。她說當天晚上她男朋友雖然不聲不響買了單,但並不代表他不明白小B和小C是拿他當冤大頭去的。
所以陳依依告訴我,讓我千萬別動了請她們吃飯的念頭。這兩個人不是什麼好人。
但我看了這些留言之後,到並沒有覺得,我一定不能請這頓飯。
首先一點,不管現在我跟陳依依是什麼關係,但我們的感情基礎是在那的,這不為任何因素所轉移。其次,就目前情況看,在小B和小C的眼裡,我就是陳依依的男朋友,甚至因為之前代陳依依拒絕唐逸的事情,她們肯定還知道我是她的前男友,現在複合了。再次,既然小A的男朋友已經有過表率了,那我如果刻意躲著,好像也會讓陳依依不好自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