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知道這個,那是因為有一次我偶然間看到了她的日記。
當然,我對天發誓,真不是我故意看的,而是她就放在課桌上,也不知道被誰碰到地上。我撿起來之後無意間瞄到了兩頁。
也就是這兩頁,大致講述了她被父母遺棄,外婆挺身而出救她於水火的那兩天的事情。
然後我就被她抓了個正著。
她當時很內向,一方面因為新來的,另一方面可能也是因為家庭變故導致。
所以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秦莉身上,那以我對她的瞭解,我不死也要脫層皮。
但胡雨欣沒有,她只是奪過我手裡的日記,然後就趴在桌上低聲痛哭。
班主任來了問她原因她也不說,反正就是一直哭。順理成章地,我也被問及原因。
其實當時我很慌,但慌歸慌,15歲的我,對於什麼事情能說,什麼事情不能說還是有那麼點意識的。
所以只能拉著班主任到外面私下說。
被罵是肯定。
但也沒有被罵得特別兇。
畢竟我真不是故意去翻人日記的。也就好奇看了那兩頁,誰知道就讓我中了頭彩。
而後的流程就很簡單,老師安慰胡雨欣,並讓我向她誠懇道歉。同時,給胡雨欣寫一個不少於一千字的深刻檢查。
這事兒不能宣揚,所以讓我寫完之後交給班主任,班主任看了沒問題,再給胡雨欣。
她要是能原諒我,這事兒就翻篇,要是不能……那就寫到能為止。
最終的結果是,胡雨欣跟我槓上了一般,足足讓我寫了三遍才算完。
這事兒後來我爸也知道了,當時他是我們班的語文老師。
原以為他會揍我,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非但沒有,甚至在得知我寫了四遍還沒得到胡雨欣原諒的時候,還親自出面教我怎麼寫。
我至今記得他當時告訴我,說我不經意間的行為,觸碰到了胡雨欣內心最深處,最不想讓人觸碰到的地方。
可能這些事情,她想藏一輩子。
但卻被我無意中給窺破了。
這不是一件好事,但某種程度上說,也不一定是一件壞事。
因為對於胡雨欣來說,這件原本讓她的人生至暗之事,因為有了另一個人的分擔,而變得沒有原先那麼沉重了。
所以只要我不把這件事說出去,那對於你倆來說,就算是有了一個共同的秘密。
也許若干年後,你們分別了,當她再回想起這件事的時候,便可以從剛剛這個角度去思考。並且意識到,很多事情,積壓在心裡,其實並不是一件好事,說出來,反而會輕鬆一些。
當然,站在我劉暢的角度來說,我也要意識到,當自己得知了另一個人內心深處最重要的秘密之後,一定要做到守口如瓶。這是對另一個人的尊重,也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線。
然後,我按照這個思路寫了第三份檢討。
最終,得到了胡雨欣的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