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於心不忍地做了最後的嘗試:“不是,畢竟這裡面沒有指名道姓,我們是不是能發個律師函,哪怕只是苟延殘喘象徵性地掙扎一下?”
“劉總,事發後的第一時間我就已經諮詢了荀律。他說……”在座的都不是傻子,所以接過話頭的小悅說到這裡,下意識地看了眼低著頭的丁可人,見她沒什麼反應,才小心翼翼地說道:“發律師函肯定可以,但因為聊天記錄裡面有照片,雖然打了馬賽克……但如果對方一怒之下發了原圖……”
小悅沒繼續說往下說,但意思大家都明白。
所以我就直接拍桌子道:“他要是敢這麼做,就直接告他洩露公民隱私!”
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切入點,因為現在曝光的內容,沒頭像沒用戶名,唯一的照片還打了碼。
之所以這麼做,也是說明對方明白,如果直接赤果果地轉發,那洩露公民隱私這個罪名基本上就算是坐實了。
所以這也是一種不是辦法的辦法,總也好過什麼都不做吧?
象徵性地也要搶救一下,做個心肺復甦你說是不是?
“但……即使人家不公開,這些證據明顯也不像是偽造的……所以……這事情做不做都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會把公司拖進泥潭……”小悅弱弱地接道。
“靠!即使她於安安真的做了這些事情,那我們也不能見死不救啊!大家能坐在一起工作,那是前世修來的緣分!我們應該不拋棄不放棄!”
“劉總……差不多行了……”正當我唾沫橫飛地說著“大義”的時候,丁可人悠悠說了這麼一句。
聞言,我立刻收起剛才的義憤填膺,一臉關切地望向她。
白了我一眼,丁可人扯起嘴角嘲諷道:“劉總,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虛偽了?”
完全沒有一點被拆穿的尷尬,我坦然道:“你決定跟我重籤合同的時候。”
我這句話的意思是,自從當初丁可人決定跟我重籤合同開始,她就是我劉暢絕對相信的人。
所以現在她的朋友出事,哪怕我剛剛所說的話很虛偽,很假。但作為公司的負責人,我得表現出這麼一個態度,一個考慮丁可人感受的態度。
所以即使最終的決定不會改變,但我還是得向外界傳遞一個:丁可人為了她朋友據理力爭的信號,而後,再由我來做這個壞人。
見她這個時候基本算是已經表態妥協,於是我在說完剛才這句之後,把除丁可人之外的其他人都趕出了我的辦公室。
“給我支菸吧。”這是丁可人在所有人都離開後說的第一句話。
猶豫了片刻,我還是給了她一支,並幫她點上。
看她抽菸的樣子還挺有模樣的,但……
“咳咳咳……靠!好多年不抽,接受不了這個味……”罵了一句,她抬手就把一整支菸給掐了,而後她把視線投向我:“說吧,要怎麼撇清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