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依依停下手上的動作,語氣不善的問道,“你這話什麼意思?”
“意思是,我很欣賞你這種不浪費糧食且不拘小節的行為。”
聽了我的解釋,陳依依立刻換上一副賊笑,“所以你是不是被我的魅力折服了?”
我哭笑不得,“你這人怎麼就不能誇呢?”
陳依依不依不饒,“你可別得了便宜還賣乖,本姑娘可不是對誰都這麼不拘小節的。”
我順著她的話說道,“那你為什麼對我不拘小節?”
陳依依想了想,“因為你小氣,所以我要用我的不拘小節感化你這個小氣的人。讓你感受到正道的光!”說著,還一邊仰起頭,一邊比劃了感召的手勢……
我都被她給氣笑了,用筷子指了指她,然後埋頭吃飯。
見自己明顯佔了上風,陳依依也沒繼續攻擊我,也開始專心吃飯。然後我問了問她,對附近商圈是不是瞭解,一會兒有沒有什麼目標。
她表示,對我這個從來沒給女朋友買過衣服的人來說,一會兒只要跟著她走,然後付錢就可以了。其他都不需要我操心。
我說她說我小氣,其實她自己也沒大方到哪裡去。
我倆就在互懟的氣氛中,結束了午餐。飯後我跟陳依依幾乎逛遍了大半個月徐家彙商圈,除了港匯恆隆的幾個奢侈品她沒進去以外,我感覺其餘能進的女裝店,她都進去了。
衣服試了一套又一套,我對著她照片拍了一張又一張。原本我以為試個幾件發給付東確認一下就可以了,但陳依依卻極力阻止我這個行為。說這樣太敷衍,我們應該儘可能多試幾套,然後選出兩三套合適的再給客戶發過去。
我覺得陳依依說的也沒毛病,於是就開始這趟痛並快樂著的逛街之旅。
現在的我回憶起來,我和陳依依好像就正兒八經地逛過這麼一次街。而當初拍攝的那些照片,好像還一直塵封在我當時用的手機裡,沒有刪除,也沒有導出。
那個下午,我跟著陳依依整整逛了3個多小時。直到我累得半死在美羅城的星巴克裡坐下,有氣無力地翻著剛才拍的照片的時候,陳依依還是勁頭十足的在對著這些照片,進行一番評頭論足。
我放棄了跟她討論的想法,直接把所有照片一股腦都發給她,然後讓她把她覺得合適的三套發給我,我轉給付東,確認之後再過去買。那邊付東都已經問我了,怎麼到現在還不發照片給他,我只能告訴他,真不是我不負責,而是太負責了,我他媽腿都快逛斷了,已經拍了十幾二十套了,一會兒挑兩套我覺得合適的發給他。
然後我瞟了一眼陳依依,竟然看到她在那給她的照片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