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把火,就是燒到了但凡是個公司,最容易出問題的報銷制度上。
我們之前的報銷流程是根據一張表,車費歸車費一欄,餐費歸餐費一欄,其他支出歸其他支出一欄。以孫杰為例,他要是報銷,只要填寫好相關的內容,以及對應的項目和項目編號,另外附上對應的發票由我簽字,然後交給財務就行了。
如果是他的下屬,那先要由他簽字,再由我簽字,最後交給財務。
這邏輯上並沒有什麼問題,而且也已經執行了這麼多年了,但你要說完全沒漏洞那也是不可能的。比如臨時去外面小店採購一些額外增加的小東西,那是不可能有發票的。所以一般默認報銷人只要有收據,就可以用車費或者其他公司抬頭的發票抵扣,至於你花了100塊是買了十個暖寶寶,還是一個暖寶寶……這就看你良心了。
再或者,你說你請客戶吃飯,但實際上是不是真吃了這麼多,甚至這件事是不是真的,很多時候都是無從考證的。
這裡面的貓膩,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我的原則是,這種事情只要別太離譜,我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水至清則無魚。
但蘇誠宇不這麼看,可能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緣故,他這第一把火,就是針對報銷的問題提出:第一,去路邊小店買東西,不僅需要收據,還需要留檔該物品實際在貨架上標明單價的照片以及你購買所有物品的照片,這照片不需要附在報銷單上,但他在審核的時候可能會隨機抽查;
第二,請客戶吃飯沒有問題,但需要在報銷單上寫明請的誰,有幾個人參與,以及被請客對象的聯繫方式。除此之外,除了之前就需要提供的餐飲發票,報銷的時候還需要提供當天點單的小票。
這尼瑪……請客吃飯也就算了,項目中間臨時增加的東西,這要是萬一忘記拍照被抽查到……直接就自己墊錢了。
對此,老劉的態度自然是歡迎的,節約公司成本嘛,當老闆的沒理由反對。但對於孫杰他們這些基層員工來說,這種事情無異於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和麻煩程度。
聽孫杰倒完苦水,在一邊樂呵呵聽了半天沒插話的秦莉忽然說道:“那今天這頓飯就你買單嘛,到時候你就說請我這個客戶吃的飯。找蘇誠宇報銷去。”
“哈!這個提議好!”話音剛落,孫杰立刻拍手稱讚道。
我在一邊苦笑道:“不是,人家那公司也有你股份的,這頓飯500塊錢,起碼有150塊是你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