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檜看來,這隨筆不過就是王次翁平日的日記罷了,既然是日記那不是隨便寫,自然不能作為證據來定罪。
但是他心裡很清楚,王次翁是參與者且將書信內容一字不差記錄在隨筆之中,但只要自己咬住不鬆口,沒有確鑿證據也就不能定罪。
“既然還在狡辯,那就讓你死得明明白白!”
秦檜的這副作派已經徹底激怒了皇城司提舉馮永,作為皇城司首領不知道辦了多少案子,但像秦檜如此不知廉恥卻也少見。
一想到這奸臣排擠賢臣,陷害忠良,還能把自己美化得如此境地,馮永自然是誓死也要扳倒這害人精。
“檜自當竭盡全力,殺岳飛而求和議,奈何朝堂複雜紛繁,懇請王爺莫急,然……”馮永又展開另一份書信繼續念道。
這一段話字裡行間透著的便是秦檜的口吻,而書信的對象便是這越王完顏宗弼,並且和前封書信的內容正好完全對上。
“此是臨安幾家書鋪聯名出具之筆跡鑑定,另外還有幾大書法名家之筆跡鑑別,一致認定此書稿為秦檜筆跡。”
馮永不再給秦檜任何解釋的機會,這份王次翁夾帶出來的秦檜通敵書信,已經被大宋的書鋪鑑定為秦檜筆跡。
要知道書鋪乃是大宋官府認定的機構,其出具的文書自然非常有效,何況還有幾個書法名家的佐證。
大宋的書鋪不僅僅只是從事儒家典籍的整理、刊刻、印製活動,還有另一種功能,那就是代寫、檢驗一些涉官文書以及作公證鑑定事務等。
這一類商鋪雖然屬於民間自營的機構,但其特殊的業務賦予了書鋪半官方的性質,因此它的成立必須要經過一定的官府審批程序。
因此其出具的鑑定結論或者檢驗結果都是對於官府而言起到輔助作用,並且在協助官府查案判案方面是非常具有權威效力。
這樣一來,秦檜通敵賣國的罪行就完全坐實,既有人證和書證,又有本人親筆筆跡的書信,還有書鋪的鑑定結果。
秦檜此時還想要辯駁些什麼,但是無論是書信的內容還是書鋪的鑑定,都讓他感覺到似乎有些無力迴天。
此時的他已經被打擊得徹底沒有底氣,整個人如同爛泥一般癱軟下去,以往頤指氣使且趾高氣揚的形象都已是蕩然無存。
秦檜有氣無力的望著對面的完顏宗弼,眼神之中充滿著哀求,似乎這位金國越王殿下是他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皇城司的這一番查案結論,讓完顏宗弼也深感震驚,他沒想到大宋皇城司居然有這麼大的能耐,對於這樣的機密都能做到了如指掌。
畢竟這事涉及到金國臉面,營帳內的一系列事情讓完顏宗弼十分尷尬,他見狀也按捺不住自己的脾氣,拍著桌子說道:“此為你宋國待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