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有一個鄉里的領導對百姓說的,‘我有一百種辦法讓你刑拘,只看我想不想。’那還是法治社會嗎?法律就應該是非常嚴格的條文,觸犯了才算是犯罪,夠不上自然就不是犯罪,所以要清晰,要能輕易把握這個度。就像有一把尺子一樣,是一寸就一寸,是一尺就一尺,你不能說我看見像一寸,所以就當一寸!”
“修改敲詐勒索罪也是同樣的原因,就是準確把握,明確定下來,哪些行為是罪,哪些非罪。比如有人去維權,要回自己的工資和一些補助,結果對方給了之後報案說被敲詐勒索,往往還真成功了,對方還要把錢還回來還要入刑。因此修改的目的就是要定義清楚,什麼是正當維權,是正常的應該得到的錢;什麼是真正的敲詐勒索!”
“上面這兩條罪名以前是最容易被濫用的,各人的理解不同,把握的度就不同。所以修改尋釁滋事罪和敲詐勒索罪的目的都是差不多,真正的打擊犯罪,而不會欲加之罪。有了明確的條文和限度,司法機關也就能更加準確定性!”
大家看看電視,又看看章曼玉,意思是怎麼沒聽你說過記者採訪你呀,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呢?
章曼玉臉色紅紅地說道:“這是兩個月前的事情了,當時我替宋潔純翻案,就是大明星胡高的案子,一下子全國出名了,我老師他們一直也在推動增加出軌罪和修改尋釁滋事罪及敲詐勒索罪,他們說我什麼年輕有魄力,有影響力,所以讓我也簽名了,後來記者採訪,我就說了原因,沒想到現在還突然播這個出來!”
就在大家也有一些疑惑時,電視畫面做了一個切換,還是那個主持人,但是背景已經是立法機構了。
主持人說道,“剛才的鏡頭是我在兩個月前採訪章曼玉律師的情節,當時就引起了轟動,幾乎全國人民都叫好,強烈支持增加出軌罪,因為大家都對婚姻遭到破壞深惡痛絕,原本好好的一家人,因為婚外情而家破人亡的多得是!”
“現在傳來了好消息,在剛剛結束的立法構會議上,已經通過了出軌罪的草案,還有尋釁滋事罪和敲詐勒索罪的修改草案也獲得了通過。我們現在就採訪一下相關人員,瞭解一下具體的情況!”
說完,記者就來到了旁邊一個顯然一直在等著的官員身邊。
那個官員在她說明來意之後 說道:“是的,已經通過了出軌罪的草案,還有能通過了尋釁滋事罪及敲詐勒索罪的修改版草案,接下來就是徵求意見的階段,三個月之後,會結合反饋上來的意見,就會形成最終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