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名參議員均有在聯席會議上發言的權力,可以提交一些懸而未決的事項。”
“以後提交到聯席會議上討論的事項,參議員均有表決同意、不同意或者棄權的權力。”
“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當然了,具體是否執行,有我做出最後的決定。”
“一旦我同意,那就形成聯席會議命令,無論任何衙門,任何個人,都必須堅決執行,不得有誤。”
“而且凡是任聯席會議參議員的,均有監督各衙門,各大小官員和百姓之權力。”
“參議員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直接向我遞札子,所有衙門官員一律不得阻攔。”
“第二,以後除了一部分參議員由我指定外,另外的一些參議員則是由地方上推選。”
“每縣依據本縣人數的多少,推選兩到三人,作為本縣百姓的一個代表。”
此言一出,眾人都是大吃一驚。
這以後參議員要百姓推選??
張雲川才沒有理會這麼人的驚訝神情呢。
畢竟這又是一個巨大的變革。
張雲川這麼做,就是在各衙門之上,形成一個更高的權力機構。
這個權力機構並不是常設的,可是卻可以有效的對各衙門形成最大的制衡和監督。
現在參議員都是一些各部門的頭頭腦腦,人數還是太少了。
這以後,還得讓各州府、各縣也要從民間由百姓推選到三人上來,擔任聯席會議參議員。
凡是百姓選的這些參議員,必須要對他們的資格進行嚴格的審查,必須要代表真正的百姓。
當然,這個如何確保真正的代表百姓,還得進一步的制定相關的章程細節。
他之所以想這麼做,就是希望轉變權力的來源渠道。
要是參議員都是百姓選上來的,那他們勢必要對百姓負責,不敢欺瞞百姓。
一旦他們膽敢這麼做,那下一次百姓就不會選他們,那他們也就沒有權力了。
要是參議員全部都是上邊指定或者任命的話,那他們只會對上負責,而忽略百姓。
畢竟百姓無法決定他們是否當參議員的話,那百姓的意見自然也就不重要了。
他們不聽取百姓的意見,自然也不無法真實反應百姓的疾苦,那就變成官老爺了。
當然了,這些事兒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不容易。
要是全部都由百姓去選的話,那也很容易導致權力的失控。
所以張雲川的想法是,以後縣以下的諸如保長、甲長等人員,逐步地改為百姓選。
選那些百姓認可的人去擔任這些職務,而後從這些人中又選參議員,進聯席會議。
然後聯席會議再一起開會,制定一些重大的決策,甚至選出政事閣或者軍機閣的參軍、參政人選。
當然,這一切僅僅是張雲川一個漏洞百出,甚至異想天開的一個設想和規劃而已,具體還得一步步的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