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慶猶豫片刻問道:“你家中是按哪邊的規矩,需要守孝三年嗎?”
大秦律規定:臣為君服喪三年,民為君服喪三月。
父母過世,子女按照最高禮節也要服喪三年。
但事有從權。
許多公卿貴胄都不遵守這條規定,多有以一天抵一月的做法。
至於普通黔首百姓和微末小吏,更沒有那個條件。
後世出土的秦簡中記載,某個縣城小吏頭天給亡父辦完葬禮,第二天就去衙門報道了。
韓信搖了搖頭:“韓家已經被貶為庶人,守孝三十六日即可。”
“哦,那就好。”
陳慶把對方送到了家門口,又叮囑幾句,官府來人詢問的話,只管報他的名字。
韓信點頭答應,久久地凝視著他的背影,心中感慨萬千。
“信兒,陳府令叫你幹什麼去了?”
韓夫人對陳慶避而不見,等他走了才出來:“剛才我聽到外面像是放爆竹,又好像是哪家在殺豬。”
“娘,沒事的。”
“我們回去吧。”
韓信面色如常,敷衍過去。
——
隔天。
陳慶睡了個懶覺,洗漱好準備進宮。
前天深夜大散關傳來急報,蒙甘已經帶人回了大秦,這兩日就會抵達咸陽。
雖然有些意外,不過也在情理之中。
李信磨刀霍霍,開春後就準備殺向西域。
蒙甘留在那裡,兩者相遇的話,怕是討不了好。
“陳府令留步。”
剛出了大門準備上馬車的時候,三道人影閃身出來。
蒙毅一臉幸災樂禍的笑容,邁著八字步上前。
“蒙上卿。”
“你這是……”
陳慶稍感詫異。
對方身後跟著的是兩個膀大腰圓的衙役,虎視眈眈地盯著他。
蒙毅打了個眼色,身後一人捧著根柴火棍走到近前。
“還認得它嗎?”
他捻著長鬚,陰仄仄地發笑。
“嘶……”
“好像是有點眼熟。”
陳慶點了點頭。
“你當然眼熟!”
“陳慶,你好大的膽子!”
蒙毅瞬間變了臉色,厲喝道:“當街用火槍打死了長陵縣縣尉之子高福,還說什麼他用此物自刎身亡。”
“你倒是刎一個給老夫看看!”
陳慶尷尬地笑了笑:“說不定高福天生神力,脖子又比較軟呢。”
“呵呵。”
“等上了刑部大堂,你再說這等鬼話吧。”
蒙毅一招手,兩個衙役立刻左右包抄上來。
陳慶連忙做出制止的動作:“陛下召我進宮,能否等本官回來再說?”
蒙毅肅然道:“國法豈容徇私,還不拿下他!”
“慢來,我自己走就是。”
陳慶搖了搖頭:“陪你走一遭又如何,只要蒙上卿你不後悔。”
“老夫會後悔?”
“我看你才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蒙毅眼神陰狠。
雖說刑不上大夫,但是進了刑部之後,有的是手段給陳慶點顏色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