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夏裡面,紋身是被上代代人嫌棄的存在,不僅不酷炫反而容易被人嫌棄。
因為一般紋身很難真正洗掉,就算洗紋身也會感到痛苦,就很艱難的樣子。
某些年輕人不懂其中的故事,覺得紋身是一件非常酷的事情。
可實際上在華夏的傳統裡面,只有將死之人,又或者宰殺的豬羊牲畜,才會給其進行紋身。
特別是某些社會人,會帶有惡意的想法,來蠱惑那些沒有紋身的人去紋身。
他們把紋身時的痛苦認為勇氣,可實際上在那小小帶顏色的針頭下,毀掉的是自己整個的人生。
而在華夏規定裡,當兵等特殊職業,也不允許臉上和身上有特殊標記。
因為一不小心的話,犯罪分子就可以通過標誌,來辨別警察從而發現情況。
這樣最後的結果,就是可能在執行的任務之中因此送命。
紋身是身上的標記,也算是一種特殊記號。
此外某些從事特殊行業的女人,也會被某些奇葩愛好者,紋上所謂的紋身。
如果真的非常喜歡紋身,可以考慮去網上買那種一次性的貼紙紋身。
那樣的話就算不喜歡,也可以輕鬆的弄掉,也不會影響未來的一切。
比較有趣的在二零零年前,一些小混混為了增加幫派感,也會在身上紋身證明自己所屬的勢力。
其中有部古惑仔電影裡,也會出現類似的幫派,有手臂和背上紋身的樣子。
曾經屬於年輕人看古惑仔時,家長知道內情會說一句告誡話,叫做左青龍右白虎,中間紋了二百五。
誰紋身,誰就是二百五,以此警告孩子不準做類似的事情。
嬴政沒有未來世界的意識,所以此刻對紋身的事情一無所知。
但是他卻在思考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建立婚姻制度。
一個男子佔據一堆女子又不生育,對於作為秦王的他來說,就是一種人口損失。
另外一堆女子被一個男子佔有,也會導致別的男子娶不到夫人。
其實嬴政蠻尊重女子的行為,畢竟嬴政的阿媼趙姬,也是一位非常具有心機的女子。
不過秦國的刑法,某種意義上很有意思。
梟首是砍頭之後,懸掛於木杆上示眾的刑罰。
針對謀反失敗後,參與叛國謀反等存在,這種具有震懾性的刑法不用改,但是必須得慎重使用。
棄市是在鬧市區執行死刑,以表現犯人已經被秦民所厭棄。
這個必須酷刑,不然賣國賊容易變多,還有打其它算盤的的存在,也會莫名冒出來。
另外根據《秦法》規定,同母異父的姐弟或兄妹,又或者母子父女之間亂性,就非常適用此刑。
可能有人覺得嚴厲,實際是為了防止嚴重的事情發生。
畢竟愛可以,但是不要對兄弟姐妹父母兒女下手,那是畜牲的行為。
似乎有些過了點,稍微改為斷左手尾指,在左手刺字表示罪人身份。
犯罪之人如果不留下終身的懲罰,就會導致他們會再次犯罪,至於牽連其他的存在。
而夫人和兒女之類,估計這些罪人是不會在意,更有些時候罪人們會利用這些存在。
夫人和兒女也可能成為得利者,那麼就定下舉報者,可以獲得和罪人斷親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