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寧認真的聽著,隨著丁鳴的講述,臉上的笑意也越來越深。
看來,書書在那邊日子過得應該不錯。
說不定,比起以前在京市的時候,如今的她還要更自由自在些。
“想吃野雞過兩天就去買一隻,家裡還有些書書寄過來的榛蘑沒吃完,到時候我給你做榛蘑燉雞吃。”
“不,我不是想吃雞,我只是想吃那一隻雞。”丁鳴緩緩搖頭,語氣滄桑。
他想吃的是雞嗎?那是對於自己失敗的不甘心。
可惡,他竟然讓肉從他手裡飛走了。實在是太浪費了!飛的那麼高,跑的那麼快,一看就知道肉質緊實,味道肯定特別好吃。
潘寧挑挑眉,“所以,你到底吃不吃榛蘑燉雞?”
“吃!”答應的十分乾脆果斷。
“那不就結了?記得買雞。”潘寧絲毫不意外他的回答。
丁鳴吸溜了一下口水,彷彿已經聞到了榛蘑燉雞的香味。不怪他意志不堅定,實在是榛蘑燉雞的誘惑太大了。
“好了,東西收拾收拾準備吃飯了,時間不早了,早點吃完休息,明兒個還得上班呢。”
“成,東西先放桌子上,一家家的分開來放好,明兒個我給每一家送過去。”
兩人很快將所有的包裹都分類整理好,洗了手便準備吃飯。
飯菜是潘寧早就做好的,不過因為不確定丁鳴什麼時候到家,就一直放在鍋裡保溫,這會兒還熱著呢。
丁鳴早就餓的不行了,一上桌就狼吞虎嚥,潘寧見了心疼,一個勁的給他夾菜,自己倒是沒吃兩口。
“你別光給我夾菜,你也吃。”
“不用管我,我中午吃的多,這會兒還不餓,你多吃點。”
***
從市裡回來好幾天以後,顧明景果然帶回來了一張電風扇的票。
想著趕早不趕晚,趁著現在風扇還沒應季,庫存充足,趕緊先給買回來,免得到了夏天,一大堆人搶著要,拿著票都不一定能夠買到。
於是在顧明景再次休息的某一天,兩人便趕緊去了市裡,將風扇給搬回了家。
因為風扇體積不大,倒也沒有引來什麼關注。不像前些天家屬院的一戶人家家裡買了臺黑白電視機,頓時引起了轟動,大夥全跑去家裡看熱鬧去了。
簡書倒是沒去,不過也挺吳秀芳說了那天的盛況。後面連著好幾天家裡人都沒斷過,算是去看稀奇蹭電視的。搞得女主人當時就發了火,後面幾天更是閉門不開了,沒少被沒佔到便宜的人在背後說嘴。
這件事引得簡書離眾人更遠了些,其實當個宅女也挺好的。
“好了,今年夏天好過了!”她拍了拍電風扇,很是滿意。
顧明景也很滿意,有了風扇,今年媳婦兒總不會再嫌他身上熱,把他給推開了。
也的確如此,有了風扇,這個夏天,小倆口的日子的確更和諧了。
這可都是風扇的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