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的莫欽就像個初生的嬰兒。不會穿鞋穿衣,也不會說話,甚至有時還會流口水。
但長歌總是溫柔地替他做好一切,沒有絲毫的不耐煩和嫌棄。每日都幾乎寸步不離地陪著他。
後來,他終於能說一些簡單的字了。卻總是記不住名字。學習的速度比隔壁家一歲的小孩兒還慢。
神醫過來複診後也說,他的智商這輩子可能都只會停留在兩三歲時的樣子。記不起以前的事,也學不會太多東西。
可長歌卻說:“只要他能一輩子都這般無憂無慮,我便沒有要求了。”
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莫欽雖然還是記不住人名,卻記住了一個人。
和其他小孩兒和小動物一樣,誰對他好他便喜歡誰、信任誰。
長歌每日給他餵飯飯、吃零食、替買新衣服穿;冬天給他暖床夏天給他扇涼,確保他過得舒舒服服;每當有人罵他是傻子,長歌都會打回去,讓那些人再不敢欺負他。
在他眼裡,長歌便是英雄。
每次看見他都會表現得格外歡喜,一雙大眼睛都快眯成彎彎的兩道弦月。還會主動把自己喜歡的東西分享給他。
白清流看到後,總是會罵莫欽“小沒良心的”。眼裡只有長歌,自己對他難道不好嗎?
每當這時,莫欽只當沒聽見,壓根兒不去理他。讓白清流氣急敗壞更上一層。
隨著時間的推移,莫欽能說些簡單的句子、懂得一些人和事了。
他聽外面的人說世間最親密的人就是自己的媳婦兒,要每晚都睡在一起。
於是,之後每當莫欽看見長歌,都會拍著手開心地叫他“媳婦兒”。還吵著鬧著要和他睡一張床上。
知道了前因後果的長歌哭笑不得,只得遂了小祖宗的願。
奈何莫欽是高興了,血氣方剛的男人卻遭了殃。每到夜晚,都不知是該睡覺還是不該睡。
漸漸的,莫欽的智力慢慢增長到四五雖小孩兒的水平,已經超出了當初神醫的預期。
有一天,莫欽看著隔壁家小孩兒拉著自己長姐的袖子,嘴裡喊著要吃糖。那位姑娘寵溺地摸了摸弟弟的腦袋,拉著他去買糖了。
莫欽直愣愣地盯著他們看,直到二人的身影消失在街角。
長歌見到了這一幕,不知為何,他竟從莫欽那雙天真無憂的眼睛裡看出了一絲哀傷。
思考了幾天後,他終於下定決心,提筆給莫知薇寫了一封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