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是跨國作案,所以取證很難,讓一些犯罪分子逃脫了法律的制裁。處罰難是打擊電詐的一個難點、痛點。我泱泱大國,如果下了決心嚴懲這些電詐分子,區區邊陲小國,敢不配合?有的是辦法和他們交涉!為了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我有這麼個想法,派一批人過去,混入各個電詐園區,蒐集他們的犯罪證據,讓這些的違法犯罪行為無所遁形,為下一步全面打擊電詐奠定堅實的基礎。”
公安廳長劉虎擔憂道:“書記,我們的人主動去電詐園區,會不會有危險?”
王鴻濤說道:“不會的,根據一些案例,這些人過去後,到了當地就會被詐騙公司的人接走,然後沒收手機護照,控制人身自由。每一個園區都有很多詐騙公司,園區出入口和每一層樓都有持槍的看守。有些園區甚至有政府撐腰,有憲兵站崗。進到園區的人,除了被騙來的,就是被綁架來的,而且有男有女,詐騙公司來者不拒。
進入詐騙公司的人會被逼簽下一份合同,大概20000美元,他們叫做賠付,其實相當於賣身契。想要離開必須花這個錢把自己賣出去。
在詐騙公司他們要給老闆們賺錢,要坐在電腦前,通過各種網絡途徑去騙取國內人的信任,騙他們的錢財,騙他們去東南亞。每人每週都有任務,完不成就會天天被揍,電擊,關黑屋,捱餓,但基本不會有生命危險。
我們的同志潛伏是經過備案的,到了那裡可以配合他們從事違法活動,可以好好表現,爭取往上爬,當管理者,目的是蒐集證據,挑一些聰明的、機靈的過去,牢記自己的使命。也可以從返回國內的電詐分子中發展一些內線,讓他們重返緬北,替我們蒐集證據,戴罪立功,為下一步全面打擊電詐行動奠定基礎。”
王鴻濤話說完後,三人久久無語,事關重大,都拿不定主意。
王鴻濤繼續說:“我知道,會有一定都危險,但是想獲取電詐園區的內部資料,暫時沒有太好的辦法。如果要深入虎穴,必須是精兵強將,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有自保和逃跑的能力。有沒有辦法給他們配備求救措施?我們可以找一些藉口在緬北派部署一支武裝力量,這個辦法我來想,緊急時刻可以讓他們去營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