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小病不治,大病要命’”對幹部違紀違規,現在就是要用好‘紀律處分’這把‘戒尺’。而既然是‘戒尺’,那就不能是‘棉花棒’,就該打得人疼,用一些基層幹部的話說,就是要‘一巴掌扇醒’。
從最近各地處理的不少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情況來看,很多黨員領導幹部‘東窗事發’之時,往往不僅嚴重違紀,而且也嚴重違法,等待他們的是法律的審判和制裁。對一些幹部的違規違紀行為決不能睜隻眼閉隻眼當‘老好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純屬無稽之談!挺紀律於前、重威刑于後,這既是對幹部的嚴格要求,也是對幹部的最大愛護,堅持零容忍的態度不變、猛藥去痾的決心不減、刮骨療毒的勇氣不洩、嚴厲懲處的尺度不松,堅決予以查處!
今天,我們要研究的是如何查處這些頑固不化、不知好歹、頂風作案的落後分子,我的意見是從嚴從重處理,我提兩點意見:第一、對於違規取得共有產權房資格者,依法收繳該房屋,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法院量刑處理。達不到刑事責任且悔過態度明顯者,可以從輕處罰,如果是公職人員,一律免職,紀委按照黨紀政紀給予嚴肅處理。涉及到以權謀私,利用職權直接插手、干預保障房分配問題,幫助申請人通過虛假承諾、偽造個人資料等行為,套取、騙取保障房的領導幹部,從嚴從重查處!
第二、對於違規獲取公租房資格者,堅決予以收繳,並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從嚴從重處理。核查是否存在轉借轉租問題,對於違法所得必須收繳。然後從法律的角度探索,能否依法進行罰沒,必須要讓他們付出沉重的代價。
第三、本次保障房整治行動,由紀委牽頭,住建廳、公安廳、審計廳、政府督查室配合,法院、檢察院全程參與,對設法案件進行業務指導。
同志們,我們要清醒的認識到,這次保障房治理不是簡單的工作失職問題,而是整治違法亂紀行為。而且人數眾多,涉及面廣,我們必須精心組織謀劃,確保此項工作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