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北區是真正的名利雙收,王鴻濤根據考評辦法,拿出獎勵方案,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後,拿出1.2億元,給全區每位幹部職工發放獎勵資金8000元。
一時間,全區幹部職工沸騰了、亢奮了,一筆不菲的意外之財讓大家喜出望外,再加上鎮北近兩年天翻地覆的變化,大家不由的對王鴻濤歌功頌德,王鴻濤的聲望隨之也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民間關於王鴻濤接任區委書記的呼聲越來越高。
七月下旬,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給予南捷翔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渭水市中院受省委委託,就迎江市委常委、鎮北區委書記南捷翔涉嫌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南捷翔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人民幣,同時對被告人南捷翔退繳的受賄犯罪所得人民幣4050萬元、房產5套,美元130萬元、金條35公斤、銀元465枚、銀元寶12個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檢察機關指控:1997年至2013年,被告人南捷翔在擔任鎮北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副書記、代區長、區長以及安保縣縣委書記、鎮北區委書記、迎江市委常委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安排調動等方面為韓某某、景某甲、張某某等165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現金,其中不包括主動說明問題的幹部違規違紀行為。
王鴻濤看完通報後,發現安保區的情況比鎮北區更嚴重,由此可見“一把手”往往在人權、事權、財權方面有著很大的話語權和支配權,“一把手”帶頭腐敗,就可能導致“塌方式”腐敗,受“一把手”影響,下屬幹部中易形成一種“追隨心理”,導致本地或本行業內“頹腐風”盛行,窩串案頻發,腐敗面擴大,政治生態惡化,必須得引以為戒。
至此,南捷翔徹底的退出了迎江的歷史舞臺。
八月初,省委召開常委會,其中一項為人事議題涉及迎江市,王鴻濤以為省委會把迎江市的常委班子給配齊,有些灰心喪氣,都怪自己任職期限不到。
一週後,省委組織部發文,任命省發改委副主任擔任迎江市委常委、副市長,甘水縣委書記趙藝瑤擔任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然後就沒了下文,看的王鴻濤莫名其妙,又沾沾自喜,只要區委書記沒配上就是好事,看來陳書記真夠意思,給自己留了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