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這一首歌唱完之後,電視裡面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
甚至很多觀眾都站了起來。
可見這首歌有多麼受歡迎。
楚陽心裡很清楚,這首歌要火了。
明天這首歌,一定會如同隱形的翅膀一樣火遍大街小巷。
林宜萱唱完歌之後。
屋內的眾人都議論了起來。
“這首歌還蠻好聽的。”
“是啊,聽得人熱血沸騰的。”
“這個姑娘長得也很漂亮,不比阿松的兒媳婦長得差。”
眾人紛紛議論道。
“這首歌是楚陽寫的。”
沈夢清笑著說道。
眾人聞言,頓時露出了無比震驚的表情。
“這首歌是小陽寫的?真的假的?”
“小陽還會寫歌?這未免也太誇張了吧?”
“難不成他還認識這個唱歌的?”
所有人看向楚陽,都是一臉懷疑的表情。
“小陽,夢清說的是真的嗎?”
楚松也是滿臉吃驚地問道。
“沒錯,這首歌的確我寫的。”
楚陽也沒有否認,直接點頭承認了。
眾人頓時倒吸了一口冷氣。
“楚陽,那你可厲害了,竟然還能認識歌星。”
有一個年輕人滿臉羨慕地說道。
年輕人的心裡,明星就是一個令人十分嚮往的職業。
不僅光鮮亮麗,而且名利雙收。
這種人的生活距離普通人實在是太遠了。
現在他們知道楚陽竟然還認識這樣的明星,這讓他們無比羨慕。
“當然認識,其實她是我的員工。”
楚陽緩緩地說道。
眾人聽到這句話,頓時瞪大了眼睛。
“小陽,你說什麼這個歌星是你的員工是什麼意思?”
楚松疑惑地問道。
“伯父,楚陽在京城買下了一家娛樂公司,這個歌手也是這家公司,自然就是他的員工了。”
沈夢清笑著回答道。
噝!
眾人倒吸了一口冷氣。
他們想象不到,楚陽到底是多有錢,竟然能買下一家娛樂公司。
“你買娛樂公司,應該花了很多錢吧?”
楚松皺著眉頭問道。
“也沒有多少,也就五億而已。”
楚陽回答道。
咕咚!
聽到這句話,所有人都忍不住嚥了咽口水。
五億,還而已。
這個而已,用的真是極好。
汝聽,人言否!
“你這小子,有錢就亂花,也不知道省著點,一花就花掉那麼多錢,造孽啊!”
楚松一臉心疼地罵道。
楚陽聞言,頓時啞然失笑。
他知道楚松真的是窮怕了的人,把錢看得比命還要重要
他也知道,自己送給楚松的錢,對方是一分錢都不敢發的。
這種消費觀,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改變的。
所以他也懶得跟楚松去爭辯什麼。
中秋晚會很快就結束了。
眾人見天色已晚,便紛紛準備告辭。
楚陽立刻便說要安排專車送眾人回村裡。
這樣的行為,自然讓眾人對他大加讚賞。
楚家村離省城還是有一段路的。
有專車回家,那自然是極好的。
楚陽立刻拿起電話,準備安排一下。
這點能量他還是有的。
然而,還沒有等他撥通電話。
突然有人敲響了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