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達看著錢美麗的跑開的背影,不禁笑了起來。
......!
李達以為跟陳秋鳳的關係很快解除,因為他做了最後的讓步,房子歸陳秋鳳,兒子歸自己。但是,讓李達沒有想到的是,陳秋鳳不僅房子要,兒子也要,還要讓李達淨身出戶。
李達自然不同意,就準備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
但萬萬讓李達沒有想到的是,陳秋鳳竟然報警說婚內被李達強暴了。
當陳秋鳳所請的律師像李達瞭解情況的時候,李達直接懵了,但李達這段時間根本就沒有碰過陳秋鳳,怎麼會是婚內強暴呢?律師解釋道,你們夫妻這段時間正在鬧分手,但是呢,你用強硬的手段跟你愛人發生關係,這就是婚內強暴。
李達突然想起來那天晚上陳秋鳳光著身子跟自己在一起。
原來她早就想到這一步了。
夠他媽的陰險的。
錢美麗知道此事後,十分相信李達的為人,他絕對不會幹出這種事情來。於是積極幫李達運作,但是結果卻不盡人意。畢竟陳秋鳳有照片在手。
就在一籌莫展之際,事情突然發生轉機。
一天,李達回到家中,無意中發現放在書櫃上的攝像頭,而且還是開機狀態。
當時,李達把兒子從陳秋鳳那邊接過來之後,兒子非要跟自己睡一起。由於那幾天李達加班,就把客廳的攝像頭放在房間。
李達似乎想到了什麼於是趕緊打開手機,找到對應的攝像頭APP。
好在李達當時開通了雲上傳,終於找到當晚的視頻。
李達根本沒有強暴陳秋鳳,而是陳秋鳳故意脫掉自己的衣服和李達的衣服,然後拍了一些照片。
有了這些證據,就可以證明陳秋鳳說謊了。
拿到證據,李達第一時間聯繫了自己的律師。
......!
當天晚上,陳秋鳳打來電話說兒子不要了,房子給我。條件是,那件事既往不咎。
李達知道她說的是什麼意思,無非讓自己不追究她說謊的責任。
李達不同意,你做的事情就要承擔一些後果。
陳秋鳳哭鬧著李達沒有良心,這麼多年來,為這個家操勞,還給你生了兒子。你現在好了,自己的枕邊人都不放過。
李達沒有明確給她答覆,而是說讓自己考慮幾天。
其實,李達心裡已經有了答案,兒子是自己最重要的。至於陳秋鳳,李達也不想逼的太緊,房子一人一半。也算是多年的夫妻一場。
這麼坐就是為了讓陳秋鳳嚐嚐煎熬的滋味。
三天後,李達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律師。
沒多長時間,律師就回復,陳秋鳳同意了自己的想法。
當李達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覺得一切塵埃落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