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經介紹過,宋代的嫁女一直有著要準備備高額嫁妝的習俗,因為宋律保障了女子出嫁後對於嫁妝財產的所有權,所以女子的嫁妝習慣上會是男方給出彩禮的數倍。於是,有錢人家紛紛相互攀比,你出五倍,我就出十倍,甚至還會有出二十倍及更高的。
在這種情況下,就連神宗皇帝也抱怨:自己每嫁一個女兒,至少都要花費七十萬貫,實在是有點嫁不起了。然後更不要說,有一些身份與地位不尷不尬的宗室王爺為了能夠符合面子地嫁出女兒,還得想各種辦法出去籌錢。
於是,有些較小的宗室實在沒有辦法,就會將一些不那麼重要的庶女下嫁給那些連普通士人都不願結親的富商,但是給出的條件就是:自己家不會給嫁妝,卻需要對方能給出鉅額的彩禮。而收到這些彩禮錢之後,才能用這些錢去給嫡女作陪嫁。
而這正好也對了富商們的口味:富商們有的是錢,宗室女則有名氣,兩邊便一拍即合,富商可以多花一點錢,迎娶一些旁支宗女,讓自己看起來,會更加有一點面子。
據說在京城有一個做帽子生意的富商,家裡前前後後總共娶了十個縣主,而且由於擅於談判的原順,每個縣主都只需要給出五千貫的彩禮即可。
而杭州則有一位海商,一口氣娶了五位宗女,雖然這些宗女基本都不會有封號,但民間可不管這些,一看到這位海商,都會叫他“五駙馬”。
所以,這馮遲在明州娶了宗室之女,也可以算得上是百姓口中的駙馬爺了。
當上這種名義上的駙馬爺,其實並沒有多大用處。有的人只是單純地為了對外炫耀,而有的卻是希望藉助於此,敲開進入地方上層關係的契機。
這個馮家,便是藉此良機,開始在明州大肆拉攏官吏、培植地方勢力,再去壟斷更多的海貿生意,漸漸地成了地方上說一不二的人家,其四個兒子,個個不學無術、橫行州里。
尤其是其長子馮彬,要說他只是個紈絝子弟,那還算是在誇他了。他的父親正規做生意的本事一點沒學到,但是在設局坑人、霸人家產、淫人妻女、明搶豪奪等等方面,卻是經驗豐富、無師自通,在明州本地算是壞事做盡、囂張無比。
一開始,還會有些鄉紳士人實在看不下去,聯名將他上告過,但經不住馮家處處使錢,已經將整個明州衙門的上下都買通了個遍,竟然絲毫都動不得他家半分,於是眾人便將這馮家一父四子稱為五虎,便有了“明州有五虎,被咬低頭莫吱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