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作為在秦剛手上已經屢敗屢戰的張徠,不忘了叮囑孫溥要提醒的重點:
必須要出其不意。因為眼下發現秦剛與新黨核心李清臣的小兒子走得很近,不能讓他反應過來。所以,從告狀、抓人、上彈章、起眾議,要一氣呵成,只要把秦剛這件小事,做成了新舊兩黨的黨爭之事,就算是李清臣,也只能讓自己兒子迴避了。
聽完了這點解釋,趙子裪忙說沒問題,開封府的左廳推官黃信曾是他家的門客,這邊只要黃推官一接到狀子,一邊去拿人,一邊通知孫溥那頭開始上彈章,絕對可以做到無縫銜接。
至於找個告狀的人,趙子裪根本不需要麻煩地去找個真炭農,一是他也不屑跟這種泥腿子打交道,二是還得擔心這人上了公堂,能不能把話說清楚。直接安排手下去找了個嘴皮子利索的潑皮冒充就好,大不了上公堂前把手頭臉上薰黑點、意思一下就行。
一般的印象裡,古代的“民告官”,大多都還有點風險。
一是嚴禁越級上告,就是必須先是在縣裡告,再一級級地上去。否則就要先挨十下板子、甚至還有“滾釘板”這樣的措施等等;
二是有反坐威懾,意思就是如果查明是誣告,則原先告的是什麼罪,自己也將會揹負相應的罪罰。
但是,在光榮偉大的宋朝,居然把這兩條都廢除了。也就是說,宋朝的民告官,四個特點,隨便告!想告什麼就告什麼!想告到哪就告到哪!告錯了也沒事!
兩天後的清晨,一陣“呯呯呯”的敲門聲,打破了麥秸巷秦宅的寧靜。
“開門開門,開封府辦案。”
三名氣勢洶洶的衙役敲開門後,領頭的把傳喚公文往劉三面前一晃,便叫道:“趕緊叫你家秦宣義出來,隨我們走一趟。”
嘴裡雖然叫著對方的官名,態度上卻一點沒有客氣。
最近因為接近年底,秦湛昨天被叫回家,說是要和祖母去城外的寺廟去請願,所以也就剩秦剛一人在後院,一大早起床做了例行的鍛鍊之後,便聽到了前院的動靜,於是立刻過來看個究竟。
“我就是秦剛,三位可有何事?”
“我們是開封府左廳黃推官的手下,有件訴案涉及秦宣義,煩請隨我們走一趟。”帶頭的衙役同樣地把傳喚公文舉起來。
秦剛一愣,這公文倒也不像假的,還想多問幾句,無奈這三名衙役卻不容分說,上前拽了人就要走。
秦剛無奈,心想在京城之中,天子腳下,也不至於會有什麼大事,只得安慰跟出來的黃小個,說自己想必不會有什麼事情,讓他們在家等著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