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五人心中隱約生出一種堅信——堅信當他們打出這樣的攻防節奏,他們就能拿下這場比賽。
納斯站在場邊親身體會到這個戰術的侵略性,這跟以前的感覺完全不同——這次他才是主教練。
納斯驀然想起了荷蘭全攻全守的足球理念。
那是一種極致的足球,每個人時刻都在奔跑中運轉,要求每一個人都能左手揮舞砍刀,右手揮動大棒,毫無疑問,這種全攻全守的戰術理念是先進的,但也是苛刻的——它要求所有球員具備各項能力,需要每一個位置都具備全能型球員。
五小陣容可不就是如此?每一個位置的球員都要有均衡的攻防能力,都要有快速奔跑的能力,尤其是在五號位,傳統籃球對於五號位的要求是高大,充滿力量和對抗——對於速度不做太高要求,也由於這種牽制,幾乎每個回合都要等中鋒落位,然後一板一眼的拉開架勢,打起陣地戰。
但五小陣容就需要擺脫這種侷限,追求速度而不放棄力量和對抗,但對於身高則不再強求,畢竟當你想擁有一些東西,總需要放棄另外一些,其中利弊就在個人權衡之間。
所以才有了把德拉蒙德格林推上五號位的舉動——莊神縱然有著中鋒裡不錯的速度,但怎麼也跑不過格林的,更何況格林還有著莊神所不具備的組織能力。
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德拉蒙德-格林簡直就是為這五小陣容而生的,他幾乎滿足這個陣容對於五號位的全部需求。
當然,如果格林能夠把三分球命中率提高到36%,那就更加完美。
但這個也不必太過苛求。
對於格林這點來說,需要的並不是他有多麼準,而是要有三分威脅,這就足夠了。
那麼問題來了,胡浩南當時是怎麼判斷出格林可以做到這些的呢?
畢竟放眼近代NBA歷史,以格林兩米的身高出任內線的還真不多,即便是強如巴克利那樣的猛人也不過打四號位。
聽說奧爾西之所以用二輪籤選下格林,還是聽從胡浩南的建議。
納斯很懷疑胡浩南在那個時候就已經有了五小陣容的打算,就已經想好了格林的使用方法。
看著格林完美的卡住狼隊中鋒佩科維奇,摘下後場籃板後快速交給利拉德,隨後又像一匹脫韁的野馬般奔向前場,而佩科維奇還在後場吃灰,這種視覺衝擊力是前所未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