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伯樂然後有千里馬,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
這話放在NBA就是,聯盟從不缺乏有才華的球員,卻缺少能給予他們機會的教練。
而機會一旦出現,對於每個球員需要做的就是……抓住它!
卡佩拉就是這麼做的。
他的上場讓胡浩南都眼前一亮。
得益於小時候從事的足球運動,卡佩拉有著不俗的運動能力。
而良好的比賽態度讓他每一回合都能認認真真的給後衛做好紮實的掩護。
最重要的還是可以稱為天賦的籃下終結能力,當真對得起後來的卡皇之名。
胡浩南只看了幾個回合,就有些心動了。
仔細想想,火箭這陣容真的是很有搞頭。
內線有卡佩拉和塔克,外線有哈登,再搭配一些鋒線3D工具人,一套極具衝擊力的陣容框架就已搭建成功。
後面只要再引入一名副攻手,幫忙分擔哈登遭遇夾擊後的進攻壓力,就能立馬將球隊提升到爭冠行列。
這也是後來火箭引入保羅的原因。
這筆操作其實是可以打120分的,保羅的作用遠不止一名副攻手那麼簡單。
他能攻能防能組織還能打,除了個子矮點、年齡大點,薪水高點,基本沒啥缺點。
保羅和哈登搭配後場的競爭力,是真的可以達到爭冠級別。
事實上,他們也幾乎做到了,只是最後差了那麼一點運氣——保羅的受傷葬送了一切,讓火箭的爭冠最終留存於理論層面。
但這時候,你就可以想象得出,2011年,大衛斯特恩為什麼要叫停湖人和黃蜂的那筆交易了。
因為一旦那時還是蜂王的保羅加盟湖人,搭構起科比+保羅的後場組合,那就是遠超後來燈泡組合的存在。
說句不客氣的話,一旦兩人聯手,那討論的就不再是爭不爭冠的問題,而是爭幾冠的問題。
有鑑於此,這筆交易一經討論就遭到另外28家球隊的反對,最終流產,保羅也自此開啟了漫長的時運不濟的職業生涯。
有思維更加跳躍的球迷可能會問,為什麼杜蘭特可以加盟勇士,而保羅就不能聯手科比?
那是因為杜蘭特加盟勇士屬於自由球員的簽約,屬於球員的個人行為。
而保羅聯手科比屬於球隊交易。
如果保羅非要聯手科比,可以再打一年,也就是打到2012年,屆時他將擁有球員選項,可以選擇跳出合同,以自由球員身份加盟湖人。
當然,新奧爾良方面不會給他這種機會。
他們不可能白白放任保羅這個球隊最有價值的資產流失,所以在確定保羅無心留隊之後,他們一定會選擇提前交易,儘可能地挽回損失。
這也就有了後來黃蜂和快船的交易。
黃蜂送出保羅和兩個次輪選秀權,僅從從快船獲得前鋒阿米奴、後衛圓臉登、中鋒卡曼以及一個首輪選秀權。
黃蜂虧了嗎?當然虧了,但哪怕是虧本,也是特定情況下做出的最優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