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球更是競技體育最忌諱的事。
這問題答案可能就在於……
根據一份不知道專業還是不專業的NBA吹罰正確率調查報告,福斯特的整體吹罰正確率竟然高達97.6%,妥妥的GOAT水平。
當然,這份報告可信度並不高,我是不相信有人會無聊到把NBA裁判的每一次吹罰都要一幀幀看過,然後在根據其所在年代的規則去判斷福斯特吹罰正確與否。
真實的原因可能在於資歷和人脈。
說到資歷,聯盟中比他入行更早,資歷更老的裁判真沒多少。
別說體育不看資歷,你只要想想姚眀一進聯盟還給凱文-卡託拎包繫鞋帶,你就該知道資歷是什麼?
對了,你知道凱文-卡託是誰嗎?
而聯盟也不是沒找過一些年輕的或是小聯盟的裁判來吹罰比賽,結果就是比賽鎮不住場子,導致賽後一幫明星球員在鏡頭前直嚷嚷:這幫新瓜蛋子裁判吹得是嘛玩意兒。
最後在同行襯托下,還是福斯特這幫人上場穩定大局。
而且不得不說的事,人家福斯特也才50多歲的年紀,這個年齡放在裁判圈……說句不客氣的話,就算是克里斯-保羅退役了,人家都還在聯盟吹罰比賽。
所以說壓根不用考慮福斯特會不會下臺,因為這就不是個問題。
你只要想想人家捲入賭球案都能安然無事,就該知道區區一個克里斯-保羅又算什麼呢?
黑格爾說,存在即合理,這個世界本來就不是非黑即白,能力也好,資歷也好,人脈也罷……
福斯特存在就有他存在的理由,只是咱們外人不知道罷了。
只是對胡浩南來說,有這樣完全根據自己喜好的裁判來執法G3,這顯然不是什麼好消息。
為此他讓瑞恩收集了一些斯科特-福斯特吹罰開拓者和黃蜂比賽中的誤判做成合集,發給聯盟想要申請更換裁判。
格瑞斯認為胡浩南此舉不妥。
因為肖華是出了名的維護裁判的權威,一旦更換裁判不成,這份申請還會徹底惹怒福斯特,那時就真的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不過克里斯蒂和麥迪卻是非常贊同胡浩南的行為,他們認為這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這個說法得到了教練組大多數人的贊同。
最終胡浩南拍板決定,還是把這份申請遞交上去。
這一次跟利益無關,更多的是內心單純卻難以遏制的躍躍欲試在作怪。
他想看看福斯特會不會把他看成是又一個克里斯-保羅。
然後等胡浩南率隊抵達波特蘭的時候。
這份申請不出意外的被聯盟以理由不充分駁了回來。
總決賽G3的主裁判依然是斯科特-福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