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浩南想了下,道:“先不管他,這是2013年,可不是1999或者2009年!”
奧爾西一聽就明白什麼意思了,他已然猜到胡浩南大概是想跟安特託昆博死磕了!
所謂1999年,那年選秀大會上也發生過新秀被選中後拒絕為球隊效力的事件。
當事人就是姚眀剛入聯盟的球隊老大——弗朗西斯。
當年弗朗西斯被灰熊選中之後,公開拒絕為灰熊效力,灰熊無奈,最後只能把弗朗西斯送到了火箭。
至於2009年,那就是盧比奧,盧比奧在09年被森林狼選中後,不想去明尼蘇達打球,一直拖到兩年後才為登陸NBA。
……
“胡,如果安特託昆博真的不願為我們打球,我們怎麼辦?”
奧爾西感覺自己猜到了胡浩南的】心思,但還是忍不住問了出來。
胡浩南道:“按規則辦事就成。”
根據NBA選秀規則,首輪新秀是有保障的。
也就是說,新秀一旦被首輪選中,球隊必須與之簽約,這是對於球員利益的保障。
但同時NBA也會保護球隊利益,一旦被選中新秀不願去球隊報道,那麼他也不能為NBA其他球隊打球。
如果哪天球員想去NBA打球,就必須先到選他的球隊,完成新秀合同。
胡浩南前生作為一名資深球迷,對於這種規則自然是聊熟於心。
所以他根本不怕。
你字母哥不想為我打球?
你以為NBA是你家開的?
你想幹嘛就幹嘛!
反正胡浩南主意已定,如果字母哥堅持不為自己打球,那就只有一條出路。
就是放棄NBA!
哪怕他效仿盧比奧回歐洲母隊打球,只要他想回來,那就必須先到開拓者報道,完成新秀合同……這就是規則!
這次,胡浩南絕對會按照規則辦事,不馬虎。
胡浩南正想出去透口氣,奧爾西叫住了他。
“胡,你電話!雄鹿總經理想和你聊聊!”
胡浩南頭也沒回,擺擺手道:
“字母哥的事免談!其他的事不用談,所以把電話掛了吧!”
奧爾西:“……”
字母哥……奧爾西心中默唸了一遍。
別說,這綽號還挺形象,他名字確實有好多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