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墊付個1000美金也不足為奇。
這樣,胡浩南此舉潛臺詞意思就是說,我不是想讓你有經濟損失,我只是不想在這個聯盟裡看到你……
這一招可謂是蝦仁豬心。
就在球迷和媒體們以為胡浩南大獲全勝的時候。
11月8日,肖華卻在新聞發佈會上重申了一條規則——任何人不得在比賽中衝撞和頂撞裁判,否則當值裁判均可以將其判為技術犯規,且不得申訴。
這條規定被媒體稱為裁判“零容忍”條令的強化令。
因為早在2006-07賽季,NBA就出臺規定,限制球員在比賽中對裁判判罰進行抱怨。
從措辭上,當時用的是“限制”,如今變成了“不得”!
語氣之重,由此可見!
胡浩南認為這真不是一件好事,他認為過分強調裁判的權利,就會改變比賽的初衷,會將球員來主導比賽的結果轉變為裁判為主導比賽。
而胡浩南更大的擔憂在於,一旦將來肖華搞起了博彩合法化,裁判主導下的比賽就會為博彩業提供更多想象空間。
當然,面對媒體,胡浩南自然沒有這麼說。
即便有記者就此事提問,他也只是在強調,球員們精彩的表現才是球迷買票入場看球的最大理由。
裁判的作用是為了確保比賽能在一個公平的環境下進行。
歸根究底,球員表現才應該是比賽的重心。
過分強調裁判員權利就會把球迷目光引向裁判員表現。
胡浩南還舉出例子,就是每場比賽最後時刻,裁判很多時候會選擇把權利交給球員,就是想讓球員來決定比賽,而不是哨子……
但胡浩南的這番話並沒有引起多大反應。
然後就在8號晚上的4場比賽中,裁判的表現果然成為賽後採訪中主教練和球員們的出氣對象。
胡浩南看了,只要輸球,你懟裁判就對了——我為什麼沒有把絕殺球投進?對方對我有侵犯動作,但那狗屎的裁判不給我哨子?
你為什麼沒有防下對手,還讓對方打成2+1?
那是因為我之前已經犯規了,但裁判選擇無視……
總之一句話,千錯萬錯我沒錯,反正都是裁判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