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绯云宣慰司(三)(1 / 2)

 歷史古代 2199 字 2023-08-13

明清時代,土司的官職比較混雜。

宣慰司和宣撫司是混用的。

到了朱厚照在正德二十年左右的調整之後,為了配合化內、化外的區別。

宣撫司和宣慰司正式切割。

宣撫司只給化內自治鄉鎮長官加銜使用,也就是所謂的自治鄉鎮長官們,如果立功了,會被冊封宣撫使,屬於準世襲武職,一旦被冊封,就會被調走。

要麼去城市、要麼去邊區,總之宣撫司更多是一個名義。

當然,緬甸四都司情況特殊,因為在緬甸四都司內,每個鄉鎮都設有一個宣撫使,算是本地權力體系中的治安權持有者。

一般只在本地豪強中抉擇。

只要從協商中脫穎而出,就能擔任宣慰使、副使。

官職為正七品和從七品。

從緬甸地區的運轉來看,這個職位,現在一般是一個乃至多個本地土司家族聯合持有,負責本地治安,也是屬於元明清三代的地方土司制度的延伸。

但宣慰司正式脫離化內屬性,一般是給羈縻的外地,朝廷難以直接管理,並且允許世襲的地方。

宣慰司下設長官司、招討司、安撫司、觀察司,以及左中右三衛、千戶所、百戶所。

按照不同的職能進行安排。

長官司為世襲衛指揮使,漢人和本地人輪流出任衛指揮使和衛指揮使同知,這個是真正意義上的土司,長官司擁有本地的生殺大權,宣慰使無過不能過問本地的治理情況。

一個長官司擁有最多一個衛的兵力,如果本地衛的兵力超過了,就要拆分。

如果本地長官司不聽話,那簡單,招討司、安撫司、觀察司總有一個適合你。

招討司是大明朝廷直接投放兵力來打你,打完之後,直接冊封征討你有功的士兵就地轉業,擔任招討使和副使,並且擁有一衛兵馬,同時擁有監督長官司的職能,只要長官司有異動,滅了再拆分組建新的招討司,保證漢民在百分之二十以上,五十以下。

而安撫司則是宣慰司動手打理之後拆分置地,要求是本地漢民必須過半、並且在八十以下,才能設置安撫司。

至於觀察司,則是本地漢人超過百分之八十,並且安撫司運行超過五十年,才能拆分設立。

同時,招討司,在宣慰司內停調不聽宣,面對大明鎮國府就是既要聽宣又要聽調。

招討司不世襲,在一任招討使、副使只能任期五年,並且從本地選拔。

直到漢民人口繁衍超過百分之五十,解散拆分。

招討司官邸的官員可以升遷,或者調離,官籍仍然隸屬大明吏部、鎮國府。

招討司就地拆分成安撫司,每個安撫司擁有一個千戶兵力,直接聽從宣慰使調遣。

安撫司運行五十年並且漢民人口超過百分之八十之後,才能拆分成觀察司,觀察司也擁有一個千戶的兵力,雖然也接受宣慰司調遣,但同時會被大明都察院派來御史督巡,同時觀察司下屬的漢民,將擁有在大明關外城市入籍的權利。

就是審核很嚴苛,需要三代內無犯罪記錄,需要有一技之長,以及三代內不能混了外夷血統,所有譜系都需要往上調查,最後才能入籍關外城市戶籍。

大明百官:暴君朱厚照完本全文無錯無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