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天氣:陰,心情:怪
我是厲炅,我還活著。”
寫到這裡,厲炅惚地一頓,有點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寫,他就著昏黃的光線把日記往前翻了幾頁。
只見每篇日記的第一句話,都是如出一轍的“我是厲炅,我還活著。”
厲炅皺眉,握著筆戳在紙面上,他盯著那些字,若有所思。
良久,厲炅放下筆,愉快地把剛寫了個開頭的日記“次啦”一聲撕了下來。
他換了一頁,繼續下筆。
“我是厲炅,我還活著。”
字一落成,筆尖再次頓在紙面上,厲炅盯住那行字,這次看得更久了。
明明連他的腦子都還沒想好該寫什麼,手怎麼下得比腦子還快?
不理解,但接受。
畢竟厲炅也很難思考清楚這個問題,他只能把問題推給習慣。
於是他繼續往下寫:
“今天是上班第1天,慘遭失業。
這次不是我被辭退的緣故,而是餐廳出了問題,只能搬遷。
我的運氣實在無法言說,不過幸運的是,那個莫名其妙的遊戲為我解了燃眉之急,整整三千枚鬼幣,卻只要求我吃一口小點心,真叫人詫異。
或許我不必執著於尋找工作,可以轉而嘗試尋找遊戲的場地,至少從今天的經歷來看,走進遊戲場地就能參與遊戲。
‘遊戲’所能帶來的豐厚收益無疑比我憑藉匱乏的記憶去工作要好的多,而它目前還沒展現出弊端。
嗯,明天就去試試。”
寫到這裡,厲炅停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麼,他寫道,
“今天那兩種感覺又出現了,我覺得這無法再次忽略,如果不是鄰居給予的彈珠,當時會如何呢?
事情沒有發生,我無法假設,但想必是不會平和解決的……
還有餐廳老闆對我的態度,明明它才是老闆,它對我是否過於恭敬了?
客人也是如此,還有之前的屠夫和房東老先生……由此推斷,我身上應當具有某種可以被辨識出的特質,這種特質是它們展現態度的源頭。
但態度異常的不包括今天的小孩和我的鄰居們,所以這種特質不是所有人都能察覺到。
那種特質是什麼?能察覺到的標準又是什麼呢?”
厲炅放下筆,手伸到領口摘下那隻眼珠舉到面前摩挲。
他又開始在乎自己失去的記憶了。
湛藍的眼珠轉了轉,把瞳孔向上對準厲炅。
漂亮奪目的藍,讓他更平和了一點。
忍住喉嚨泛起的癢,厲炅把眼珠夾回領口,他緩緩翻了頁,重新拿起筆:
“現在我有一隻用途不明的彈珠和調酒師送的短刀,從那個被解決的小孩來看,彈珠至少可以解決一部分感知不到我身上特質的傢伙……”
筆尖如蛇般遊走在紙張上,落下一行又一行文字,漆黑順滑的字跡在昏黃的光線下也沒有顯出絲毫不清晰的趨勢。
厲炅又寫了幾個大段,日記上的文字才折回這一天所發生的事。
“今天又遇到了那位送小提琴的‘鄰居’,總感覺他有點不對勁,現在想來,大概是因為他並非我的鄰居吧,嗯,他和那位穿白裙的鄰居給我的感覺確實不大一樣……果然還是見到那位白裙鄰居的時候不多,才會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