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的價格都是按照養殖魚的價格賣的,不光幸運號船入如此,所有的船老大捕撈的魚都是如此。
就算是去打官司,這也是一場普通的,雙方自願的自由買賣。
我覺得既不是搶你的海鮮,也不是欠錢不還,而是按照養殖海鮮的最高價給予收購。
就算是你不服,也會如同張三上次一樣,經國家機關眾多工作人員,甚至是領導親自鑑定,你這就是百分之百的養殖魚。
將養殖魚當成野生魚售賣,你這樣的奸商,就會受到國家法律的懲罰,拘留加罰款就是你最好的結局,搞不好還會發生更嚴重的事情。
所以,如果你跟王缺德講法律,那法律就會收拾你。
不過曹家村碼頭算好的,因為王缺德更多的是在隔壁鎮那一個更大的魚船碼頭上,禍害那邊的人。
別想著告狀,告狀你會更慘。
知道為什麼上次鎮政府辦公大樓傾斜快倒了,結果王鎮長不但沒有半點事情,反而升官了。
為什麼?
因為縣委書記姓王,縣長姓王,國土資源局局長姓王,現在更是連常務副縣長,同樣姓王了。
什麼叫實力,這就叫實力!其他人在王鎮長的位置上,估計就會烏紗帽不保。
“要得王家不做官,乾斷飲馬灘,塌陷官帽山”。
這可不是隨便說說的,王家在這一片的實力,根本不是普通人能夠想象的。
張山還曾聽聞胡船長他們講過一個故事,說王家本來有一個縣長,因為拆遷一塊地方,王縣長不願意將那些百姓的住房定為危房,但是又反抗不了家族的命令,因為他能年紀輕輕當上縣長,自然少不了家族的幫助。故而在無奈之下只能棄官出走。
據說此人去了新加坡,再也不打算回國了。
據說當時王氏家族拆遷那片土地,採取的是拉攏一部分拆遷款少的人,然後打壓那些拆遷款多的人,將他們的房子定為危房。
這樣不但不用賠償他們的拆遷費,反而房子拆遷之後,那些住戶還要付給王氏家族一部分拆遷費用。
如果操作得當,王氏家族光是省下的那一筆拆遷費,就是一個天文數字。
那個王縣長還算有點良心,認為自己家族吃相太難看了,這樣做他於心難安。
並且這樣早晚會出事,故而棄官不做,並且徹底與王氏家族斷絕了關係,然後離開了這個國家。
但張三認為,這出走這傢伙絕對是一個明白人,聰明人。
以王氏家族這樣的行事作風,肯定早晚會倒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