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他的問話,注意到他透過自己陷入回憶的模樣,顏菀點點頭,肩膀放鬆的耷拉下來。
靈動眼眸中寫滿了崇拜,她到現在還記得,爸爸跟她說這些話時,他渾身上下帶著正義的光,像極了如來佛祖的模樣——
【律師的職責,是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一個手指指人,四個指頭指自己。】
“那時候,我問爸爸,為什麼要為犯罪分子辯護,”顏菀的聲音很輕,耳畔全部都是獨屬於父親的溫和聲音,“他告訴我,犯罪分子也是人,有些時候,犯罪並不是他們的本心。”
“他給我講了一個故事,是他在實習時,親眼目睹的真實事件。”
“一箇中年女人殺了素不相識的少年,那少年才二十歲,不僅惡劣的分屍,不知悔改連續殺害少年的家人,包括剛剛出生百天的嬰兒。”
“為了逃避罪責,囂張的聲稱自己是精神病。”
故事到這裡,女人完全就是個不折不扣的魔鬼。
李彥對這起案件略有耳聞,藉著她的話繼續往下說,“死者家屬要求從重審判,但是在法庭上,兇手的女兒聲聲泣血,控訴死者強·暴她。”
鮮血淋漓的案件迎來了更加悲痛的轉折。
到現在顏菀都記得爸爸說起那個女孩時,臉上的惋惜與悲憫,語調放輕,“兇手的女兒說,她沒有穿著暴露,沒有故意勾引,更不認識死者。”
“死者對她施以暴行,卻在女兒鼓起勇氣報警時,得知那個魔鬼患有精神病,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那時,女孩的天塌了。
她的母親決定以暴制暴,既然無法用法律懲治惡魔,那就用她自己的方法,讓他付出代價。
死者可憐嗎?
可憐,更可恨。
兇手可恨嗎?
可恨,更可憐。
顏菀抬頭看向湛藍的天空,伸手撫摸著微風,任由它們從指尖穿梭,留下柔和的觸感,“這起案件給爸爸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他告訴我,他曾經去過監獄看望兇手。”
“他問兇手,為什麼要殺害那個無辜的嬰兒?”
——“他們家人心肝都是黑的。”
——“只要還有人活著,就還會有人欺負我的孩子。”
不知道該說她的思想偏執還是惡毒,也不知道該怎麼評論她的罪行,顏菀只知道,犯罪分子也有申辯的權利,也需要有人為他們伸張正義。